检察院的职责主要业务是什么__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意思
检察机关的职能可以概括为四大检察,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如果把检察工作比作一座大厦,那么“四大检察”就是这座大厦的四根支柱,他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共同构筑法律监督的基本格局。
在检察院的“四大检察”中,一些社会公众对“行政检察”还比较陌生。那么行政检察到底是干什么的?行政检察的功能和职责是什么?
什么是行政检察?
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之一。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已形成了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的监督新格局。
行政检察既包括传统的“诉讼内”监督,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又积极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监督等“诉讼外”监督拓展,同时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等贯穿监督办案始终。
行政检察有哪些职能?
一、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实行法律监督。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于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
二、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实施法律监督是行政诉讼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事人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行政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生效行政裁判的执行活动,主要包括执行裁定、决定,以及执行实施行为。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行政生效裁判的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于发现的违法情形,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
四、对行政非诉执行实行法律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确定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裁定以及执行的活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裁定及执行活动,以及行政机关的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实施的法律监督。
五、行刑反向衔接。2023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调整优化内部分工,不起诉案件后的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跟踪督促行政主管机关对案件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如果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可以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等来督促其纠正。
六、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包括强制隔离戒毒监督)。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怠于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从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着眼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应当遵循“同级监督”的原则。比方说,如果生效的行政裁判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那么就要向与该法院同级的某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如果是某区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案件,那么就要向某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是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的,当事人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三是应当关注新情况。当事人申请监督有“六个月”的期限限制,但如果六个月后,当事人发现了“新情况”,还能不能申请监督?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再审判决、裁定;或者发现再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据以作出再审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或者发现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依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但这同样受到六个月期限的约束,即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四是应当提交书面材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例如,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均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申请再审亦被驳回。申请人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时应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就包括一审、二审的行政判决书以及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
当事人申请监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监督申请书。需要载明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监督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按照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监督申请书副本。
二、身份证明。对于自然人是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照。
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检察监督成立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有代理人的情形。还应提供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如何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12309统一受理电话。可以拨打12309统一受理电话申请监督。
二、来访。当事人可以直接到符合案件受理条件的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请求监督的事项和理由并提交证据材料。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检察院的职责主要业务是什么__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意思,酷斯法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