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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一人卖淫的,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引诱未成年人、孕妇、

2024-10-06 14:45 分类:刑事合规 阅读: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10月30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获悉,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郑某犯强制猥亵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引诱、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未成年人小文(化名)的父母离异,其母亲作为监护人,疏于对小文的教育和监管,致使其遭受不法侵害,为促进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监护人下达了一道特别的通知:责令接受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

经过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后,这位母亲表示,今后将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品行和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法官提醒,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司法的保驾护航。在线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坚持严惩与严防双管齐下,坚持主动与联动齐头并进,指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传播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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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12月21日);司法考试题(2009年卷一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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