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类型--青少年犯罪类型分析
- 1、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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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 (一)
贡献者回答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如下:
近几年,我国14—18岁未成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处于10%。14—25岁的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处于50%左右,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3.7%。全国法院判处青少年犯罪类型的比例中“两抢”犯罪占了70%。
应对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可以采取的对策有: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开设心理教育课程,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等。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法律体系包括: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
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
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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