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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条,2024刑法全文完整版

2025-03-11 10:10 分类:刑事合规 阅读:
 

【24法考刑法分则】主观考点总结!(上)

董典说法 董典说法

2024年10月18日 11:53

广东

20人听过

刑法分则部分不仅要熟悉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更要掌握有关要件的考察方式,比如A罪与B罪的区分就体现在其保护的法益范围、行为方式等方面。分则罪名主要掌握人身犯罪、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几个核心章节。

第一讲 人身犯罪考点总结

01非法拘禁罪

(一)非法拘禁,(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结果加重犯)

1、“因”的要求:加重结果必须是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导致(行为与故意同时存在原则)

2、“因”与“果”有因果关系:可加入介入因素(常考!)

A【正例】甲非法拘禁乙,乙悄悄解开绳子,甲发现后紧追,乙向阳台呼救时不慎坠楼死亡。(坠楼是因为甲的紧追,介入因素不异常,乙的死亡与甲的拘禁行为有因果关系,成立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

B【反例】甲为索取债务拘禁乙,甲外出;乙感觉无力偿还,便跳楼自杀。(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3、主观方面:对加重结果持过失心理。

(二)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1、“因”的辨认:只能是非法拘禁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行为。

【案例】:甲捆绑拘禁乙,乙辱骂甲,甲拿起木棍教训乙;未料木棍上有钉子,不慎将乙刺死。

【分析】:实行行为是“为了实力控制”,而此处甲为了泄愤击打乙,属于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拟制为故意杀人罪。

2、主观方面:过失。

(三)总结

02绑架罪

(一)行为结构(绑架罪与其他罪名的最大区别在于目的二!)

(二)成立于既遂

(1)成立:拘禁A的行为 带着向B勒索财物的目的(绑到合格人质的危险性、可能性)

(2)既遂:要求实力控制到合格的人质(特殊对象)

(三)238条第3 款解读!

(1)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2)行为方式:A、拘禁债务人亲属,向债务人索债;B、拘禁债务人,向其亲属索债(具有共同财产关系的亲属);C、拘禁债务人,向债务人本人索债。

(3)补充:放高利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不特定、经常性、情节严重;催收高利贷成立催收非法债务罪——暴力胁迫等方式;按照司法解释,“索取债务”包括非法债务,因此,若甲为催收高利贷扣押乙,甲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和非法拘禁罪(想象竞合)

(四)239条第2款解读

1、绑架 杀害(结合犯)绑架罪 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加重处罚)

(1)注意杀害时间:从绑架的着手到释放人质前;

(2)结果的要求:杀死;

【案例】:甲勒索到赎金后,释放人质乙,又后悔,开车追3公里将人质撞死。甲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2、绑架 伤害:绑架罪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绑架罪(加重处罚)

【成立条件】(1)必须有故意伤害行为;(2)必须致人重伤、死亡;(3)对死亡必须是过失;(4)伤害时间:从绑架的着手到释放人质前。

3、典型案例识别

4、总结

(五)共犯模型

【模型1】甲绑架丙,让乙帮忙做饭(生活行为),乙照办。乙不是承继共犯

【模型2】甲绑架丙,让乙看押丙,乙照办。乙是绑架罪的承继共犯;

【模型3***】甲绑架丙,欺骗乙:丙的父亲欠我钱,你看押丙,我去要钱”,乙照办。甲乙在非法拘禁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构成绑架罪,乙构成非法拘禁罪。

【模型4***】甲绑架丙,没要到钱,于是撕票;叫来乙一起杀害丙,乙照办。//乙没有实施绑架罪的实行行为,不构成绑架罪的承继共犯,但在故意杀人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定绑架罪(法定刑升格),乙定故意杀人罪。

03拐卖妇女、儿童罪(注意罪数问题)

(一)实行行为

1、实行行为一:绑架;实力控制、出卖目的 客观实力控制行为;

【结论】:实施实力控制行为即成立本罪,实际控制到手即既遂

2、实行行为二:贩卖;不存在实力控制行为(前提),贩卖即本罪实行行为

【结论】:实施出卖行为,成立本罪;卖掉,本罪既遂

【贩卖与赠与的区分】:看数额能否将妇女、儿童作为商品的对价

3、实行行为三:收买 要求“收买”的行为时带着出卖的目的

【结论】:带着出卖目的,实施收买行为,成立本罪;买到手,既遂

4、实行行为四:拐骗;拐骗主要指欺骗方式(不包括绑架劫持)

【结论】:带着出卖目的,实施拐骗行为,成立本罪;卖掉,既遂

(二)法定刑升格条件

1、结合犯:拐卖 强奸罪=拐卖罪(加重处罚);

2、结果加重犯:“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0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罪数问题】

1、原则:收买罪 后罪=数罪并罚(后罪如拘禁、伤害、强奸、强迫卖淫等)

2、例外:收买罪 拐卖罪=拐卖罪;

3、注意:收买罪 新罪 拐卖罪=新罪能被拐卖罪吸收则只定拐卖罪;不能吸收则数罪并罚。

05拐骗儿童罪【罪名区分】

1、拐骗儿童罪VS拐卖儿童罪:有无出卖目的;

2、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都有实力控制行为,关键看带着什么目的实施实力控制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刑法法条,2024刑法全文完整版,酷斯法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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