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犯罪的特殊规定.聋哑人犯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特殊的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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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下午,肥西法院执行局接待室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他们静静地坐在接待室门口既不开口也不离开。书记员朱宇主动上前询问,才发现他们都是聋哑人,这下可难住了执行人员,不会手语,该如何与他们交流呢?情急之下,朱宇注意到了桌子上的纸张,便决定尝试用文字交流。
好在两位聋哑人都会书写,经沟通了解到,原来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叶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叶小某(已成年),三人均为聋哑人。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将夫妻名下共同财产位于合肥市经开区的一处房产归婚生女叶小某所有,夫妻双方配合叶小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诉讼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该房产已被依法采取保全措施,考虑双方当事人语言沟通不便,需要执行人员现场办理解封并协助其他相关手续。经承办法官卓玉俊沟通联系,6月15日一大早,书记员朱宇就准备好材料带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女儿一起来到合肥市房产交易中心为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现场,填单、解封,再填单、过户,每一个环节,执行干警都一丝不苟,手把手地指导当事人签名捺印,原本需要一个半天的流程,两小时即顺利办结。在和双方当事人的交流中,尽管执行干警不会手语,但有一个手势不需要理解也能看懂,那就是当事人竖起的大拇指。此处无声胜有声,当事人的手势点赞是最美的语言,也是对执行工作的最佳褒奖,更是执行干警们继续奋勇前行的动力源泉。
审核:徐宽宝丨责编:朱利琴丨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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