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区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的概念比较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从诉讼地位上看,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的,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其代理活动必须根据被代理人的意志,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超过授权范围进行诉讼活动所产生的结果,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否则被代理人不予承担。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代理与辩护存在以下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刑事辩护的产生方式包括委托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两种方式,而刑事诉讼代理只有被代理人委托一种方式。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委派律师,但仍然需要通过被代理人的委托产生和明确刑事代理。
2.委托主体不同。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较多。
3.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有权独立地按照自己对事实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来发表意见,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刑事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受到被代理人意志的限制。
4.承担的诉讼职能不同。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而刑事辩护人承担的是辩护职能。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区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的概念比较,酷斯法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