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前的10个征兆:判缓刑前的10个征兆数罪并罚
案 情
2024年6月28日,谈某某(2024年5月,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祁某某为非法获利,先后使用自己手机拨打由“上家”提供的电话号码,同时利用另外一部手机与上家联系,以“手机口”的方式供上家以机票改签的话术引导被害人下载App进而实施诈骗。经法院审理查明,谈某某使用名下电话卡共拨打诈骗电话30余次,祁某某使用名下电话卡共拨打诈骗电话100余次。被害人马某接到电话后被骗4万余元。谈某某非法获利1000元,祁某某非法获利500元。
审 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谈某某、祁某某明知上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了获利,仍积极联系上游犯罪团伙,为上游犯罪团伙拨打诈骗电话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谈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原刑事判决中对谈某某宣告的缓刑部分,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谈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诈骗罪判处祁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谈某某、祁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说 法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目的在于给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督促其遵纪守法、接受改造。被判缓刑的个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待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缓刑则会被撤销。如果构成新的犯罪的,则会被数罪并罚。谈某某前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内,为赚取所谓的“佣金”,再次帮助上家实施“手机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终被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28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依照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考核奖惩。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表扬。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是否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依据。
承办法官表示,刑法中的缓刑制度本是希望通过适用非监禁刑,使犯罪分子不脱离社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仍有人不思悔改,在缓刑期内重新犯罪。
法官提醒:缓刑期内应当遵纪守法,珍惜来之不易的改造机会,不能一错再错。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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