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入刑论文。毒驾 犯罪
- 1、毒驾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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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一)
贡献者回答2011年9月,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浙江已经开始修改禁毒条例,规定: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会被注销;被责令在社区戒毒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戒毒期间效力中止,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保管;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在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在戒毒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按无证驾驶处罚。
2012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呼吁“毒驾”应该尽快入刑。应将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范畴。“国外相关立法以及我国香港、浙江等地的立法、执法实践,已为‘毒驾’入刑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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