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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尝试采用社会化运作的戒毒医疗保障方式,保障戒毒场所戒毒医疗工作的开展和需

2024-09-28 06:05 分类:毒品犯罪 阅读: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什么规定? (一)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什么规定?

优质回答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一条  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根据戒毒的需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第四十九条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开办戒毒康复场所;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应当给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什么规定 (二)

优质回答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一条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二条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

戒毒所属于什么单位管 (三)

优质回答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公安机关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二类是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

按规定,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最长不超过12个月。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中国通过强制戒毒办法,设立了至少是七百所强制戒毒所,每年能够强制收戒30-40万人,那么还有一部分,劳教戒毒所大约有100所左右,每年也能收戒10万人。

那么这样总数加起来,就是每年收戒也就是50万人左右,但现在的实际吸毒人数起码是500万,强制戒毒所或者劳教戒毒所这种封闭环境下的戒毒只能解决10%左右,相当多的人只能想一些其他的各种各样的戒毒办法。

扩展资料

戒毒所的设置:

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公安部备案。

铁道、交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需要设置强制戒毒所时,应当分别报请铁道部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批准后,报公安部备案。 公安机关不得与任何单位、个人合资开办强制戒毒所。

强制戒毒所必须单独设置,床位不少于60张。 强制戒毒所选址应当尽量远离机关、学校、居民区、托幼园所及其他人群密集的繁华区域,远离环境嘈杂、污染的地方。

劳教戒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四)

优质回答(三)劳教戒毒

虽然劳教戒毒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多年的实践和研究证明,劳教戒毒在三种戒毒模式中复吸率是最低的,劳教戒毒在时间和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教养的期限比较适合科学戒毒的规律。吸毒者摆脱毒瘾包括生理脱毒、康复训练、社会帮教三个阶段性脱毒一般7-15天即可完成,稽延性症状可以在3~6个月内消除,行为矫正、摆脱心里依赖则需要较长时间,国际上公认在5年。劳教戒毒的期限一般在2-3年左右,适合劳教戒毒人员在生理和心理上获得较好的康复。同时,在相对较长的期限内有利于对劳教戒毒人员进行综合教育矫治和心理治疗。二是劳教场所具有封闭的环境,使戒毒者与毒品隔绝,能够创造有利的戒毒环境。三是劳教场所具有严格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教育和生活设施,有利于戒毒者的矫治、治疗和康复。四是劳教戒毒具有对吸毒者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再就业培训的优势。

由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以强制戒毒为主体的戒毒体系,远没有达到挽救吸毒成瘾者,遏制吸毒行为蔓延趋势的预期目的,已不适应我国戒毒工作发展的要求,很难担负起我国戒毒工作的历史重任。因此,对我国现有的戒毒体系进行变革,探索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从劳教戒毒的对象来分析

劳教戒毒的对象是经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又复吸者,是最顽固的吸毒成瘾者。这类对象的特点:一是吸毒时间长,戒毒次数多,矫治和治疗难度大。二是这些顽固的吸毒成瘾者是最大的毒品消费群体,对于社会毒品供需的恶性循环具有重要影响。三是大部分具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四是这类对象是吸毒行为传播的高危传染源,将导致新生吸毒者的大量产生。五是吸毒成瘾者是艾滋病和其他疾病的高危群体和高危传染源,对公共健康具有严重威胁。因此,从劳教戒毒的对象来看,劳教戒毒工作非常艰巨,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作用。

(二)从劳教戒毒人员的数量来分析

随着我国吸毒问题的发展,我国劳教戒毒人员的数量近年来呈迅速增长趋势,吸毒劳教人员占全部收容人数的比例不断上升,有的省比例高达80%,特别是在一些吸毒问题严重的省份,吸毒劳教的数量急剧上升。吸毒兼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非常严重,因此,必须把劳教戒毒作为我国禁毒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三)从劳教戒毒发展趋势来分析

我国劳教戒毒人员的数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呈大幅度增长趋势。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面吸毒问题的状况,从目前吸毒人口的数量、毒品泛滥的范围、毒品结构等情况来看,吸毒成瘾者的数量近年来始终呈增长趋势,短时期难以明显降低。二是高复吸率的影响,从目前的复吸率来看,我国强制戒毒的复吸率一般在90%,复吸者的数量仍处于高水平。三是国家禁毒政策的加强,强制戒毒后复吸的成瘾者将大量由劳教所收容。因此,劳教戒毒肩负社会历史责任将更加艰巨,也是最具发展前景的戒毒模式。

(四)从劳教戒毒的内在优势分析

尽管劳教戒毒的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与其他戒毒方式相比,具有内在的、特有的诸多优势。一是劳教戒毒具有制度上的优势。劳教戒毒工作建立在劳动教养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具有强制性。二是劳教戒毒具有时间上的优势。劳教戒毒约束期限长,有利于对戒毒人员开展综合性的教育矫治,能够使戒毒人员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获得较好的康复。三是劳教戒毒具有环境上的优势。劳教戒毒场所具有完全封闭的场所设施,能够有效地防止毒品流入,形成有利于戒毒工作的无毒环境。四是劳教戒毒具有条件上的优势。劳教场地都具有文体活动场所和劳动习艺车间,便于对戒毒人员开展劳动习艺、就业技能培训、文化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矫治及军体训练等活动,从而促进戒毒人员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全面恢复。五是劳教戒毒具有管理上的优势。劳教场所有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机制,在运用药品和医疗手段对戒毒人员进行脱瘾治疗的同时,还对他们采取思想教育、行为矫治、心理治疗和规范管理等措施,从而使他们从根本上认识到吸毒的危害后果,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六是劳教戒毒具有人员上的优势。劳教戒毒场所具有一支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政治素质良好、教育矫治经验丰富的警察队伍,这是劳教戒毒工作取得成绩并不断发展的强有力保证。劳教戒毒作为我国戒毒模式的主体不仅在理论上,而是在实践上都具备很强的可行性,劳教戒毒必然也应该成为我国戒毒模式的主体。

三、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构想

应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自愿戒毒和社区隔离保护治疗为补充的戒毒新模式。初步构想是:

(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和规范自愿戒毒

自愿戒毒虽然弊端十分明显,但作为补充戒毒模式,有其存在的价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和规范自愿戒毒,可以缓解劳教戒毒的压力,给初次或偶吸人员以出路,以减少他们对社会的潜在危害,也可以减少国家的开支,减轻政府的压力。基本思路是:对现行的自愿戒毒模式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使之为我国的禁吸戒毒工作发挥独特的作用。

(二)合并强制戒毒与劳教戒毒,整合行政戒毒资源

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在戒毒手段上、戒毒前期的目的和效果上是大同小异的,而在消除戒毒人员心理依赖、巩固戒毒成果方面,劳教戒毒要明显优于强制戒毒。因此,如果强制戒毒统一于劳教戒毒,即可减少了环节,整合了有限的行政戒毒资源,又可以提高毒瘾戒断率,其发展潜力必定是巨大的。基本思路是:建议通过立法放宽劳教戒毒的准入条件,将目前的强制戒毒纳入劳教戒毒体系,每个市(地、州)建立一个专门的、大型的戒毒劳教所,集中戒毒医疗、管理、设备的优势,对吸毒人员进行全员收容戒毒,开展全方位的综合矫治。

(三)推行TC模式,创建隔离保护治疗社区

对于吸毒成瘾者来说,劳教戒毒只能完成生理脱毒与一定期限内的心理脱毒。据专家分析吸毒成瘾者在生理脱毒后,一般需要5年的时间才能彻底戒断心理毒瘾,因此要巩固戒毒成果,提高戒断率,杜绝复吸的关键环节在于劳教戒毒后的心理脱毒和跟踪矫治工作。通过劳教戒毒后的人员只有将他们放在一定的环境里,进一步对其进行跟踪矫治,让其学会自律,逐步康复,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戒毒效果。如何建立与劳教戒毒配套的社会跟踪督导矫治机制,让被治疗者继续得到有效扶助和指导,是我国今后戒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TC是英文Therapeutic Community(治疗集体与社区)的缩写。它是一种居住性治疗环境,借助治疗集体或治疗社区的功能吸毒者治疗和教育的一种新型模式。它的运作原理是通过集体的力量、同伴间的角色示范、工作人员的表率及监督作用,进行自助和互助,建立全新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从而摆脱对毒品的依赖。TC模式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不同国家、地区广泛采用到帮助吸毒者康复活动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劳教戒毒与TC模式有许多契合点,1992年以来,湖南、四川等省劳教机关先后引入TC模式,积极尝试对复吸毒品人员的社区康复治疗,取得了明显效果。因此,社会各界广大有识之士就把TC模式运用和推广的希望寄托在劳教戒毒上,并作为今后我国戒毒工作的发展方向。

现在复吸率之所以居高不下,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对吸毒者的歧视态度所致。许多脱瘾人员回归社会后,不仅在就业、学习、婚姻等方面普遍碰到种种难题,而且在许多方面受到极不公正、公平的待遇。基于反对吸毒者、仇视吸毒者情绪所形成的强烈社会心理的巨大压力,部分脱瘾人员几乎一直处于精神苦闷的煎熬中,深深感到孤立无援,前途渺茫,生活无望。这种缺乏社会关爱,丧失生活信念的灰暗心态,诱使着他们不得不以重新吸毒的方式去无奈地面对社会和生存,甚至以破罐子破摔的盲目勇气去实施各种犯罪活动。既然正常的社会环境容不下吸毒者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那何不主动创建一种既能体现政府管理意志,又能满足他们各种正当需求的特殊的生活和劳动环境呢?即用一种隔离保护的方法达到脱瘾人远离毒品,减少对社会危害的目的。隔离保护就是指政府为了帮助脱瘾人彻底远离毒品而将其限时集中在某一特定的地域从事生产劳动和集体生活的社会特殊救助活动。

建议通过立法来建立过渡性的康复工厂或农场,为吸毒人员劳教戒毒后的康复建立一块绿洲。基本思路是:把合并给戒毒劳教所后的强制戒毒所,改建成康复工厂或农场,由戒毒劳教所统一管理。戒毒后的人员根据本人志愿,安排到康复工厂或农场生活和工作,进行隔离保护2-3年,按照TC治疗社区模式,对其进行后期跟踪矫治和照管,使他们从生理和心理上真正戒除毒瘾,重树做人信心,使其回归社会能自食其力,自谋生路。

四、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快法制建设,为劳教戒毒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建议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明确规定吸毒成瘾系反复发作的脑疾病,属违法行为;国家鼓励吸毒者自愿戒毒;对吸食、注射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的,一律予以劳教戒毒。同时建议国务院根据修改后的《决定》,制定出台《劳教戒毒办法》,对劳教戒毒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来源、戒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时限及方法措施、过渡性隔离保护和社区矫治的时限及方法措施、被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考查和监督办法等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

(二)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劳教戒毒工作组织保障

劳教戒毒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科学指导、统一协调和职责约束。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劳教戒毒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担负起"禁绝一方毒祸"的政治责任;要真正将劳教戒毒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禁毒与防止艾滋病和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来抓,强调一把手负责制,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倾斜和保障;要根据劳教戒毒工作的客观需要,积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领导体制,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配齐配强劳教戒毒机构领导班子,强化责任监督机制,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责任考核追究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增强责任感,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劳教戒毒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劳教戒毒经费保障机制,是强化劳教戒毒工作职能的前提,是确保劳教戒毒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经济基础。各级政府要对劳教戒毒工作实行特殊的财政保障政策,把劳教戒毒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把戒毒劳教人员生活补助费纳入当地社会低保范畴,把戒毒劳教人员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劳教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管理教育设施,配备戒毒工作的检测、医疗、康复、职业保护设施,提高科技含量,提高戒毒矫治效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一支高素质的警察队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劳教工作担负起戒毒工作的历史重任后,劳教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重大考验,对劳教人民警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警察政治思想建设,开展系统的劳教方针政策、戒毒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警察充分认识劳教戒毒工作的性质、目的、任务和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引导他们认识劳教戒毒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发展形势,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二是在增加警察编制、提高警察配备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劳教戒毒工作要求,合理配备医疗、管理、教育方面的人员,使之各尽所能,相互补充。三是加大戒毒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广大警察业务工作水平,使他们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五)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矫治康复新模式

建立和完善适应吸毒劳教人员管理教育的运行机制和矫治康复模式,是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在管理机制方面的基础。劳教戒毒场所要认真研究劳教戒毒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积极探索和改进对劳教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的方式方法,大胆探索多元化的戒毒康复模式,逐步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能够较好发挥劳教戒毒优势的戒毒模式和管理教育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吸毒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劳教戒毒的社会影响

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的疑难课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此,劳教戒毒场所要充分运用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禁毒宣传网站和面向社会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戒毒劳教场所对社会群众的教育引导作用和对边缘人群的教育震慑作用,积极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扩大劳教戒毒工作对社会的影响。

(七)建立社会安置帮教体系,不断巩固劳教戒毒成果

吸毒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最终要靠社会来解决,落实社会安置帮教就是巩固戒毒效果的社会保证。吸毒人员劳教戒毒后的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社区、企业和家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体动员、全员参与的有效的社会安置帮教体系,为戒毒人员积极营造“家庭”、“社区”、“就业”三个港湾,为劳教戒毒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进一步巩固戒毒效果,提高矫治康复质量。

总之,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戒毒模式的构想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只要我们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务实创新,全面推进劳教戒毒康复模式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发展,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以劳教戒毒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戒毒成功之路。

如何建立符合戒毒工作要求的奖励,激励和保障机制 (五)

优质回答《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禁毒部门根据禁毒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按照《禁毒法》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探索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

新思路。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区、市的工作较为突出,带了一个好头,两地在农村和城市的社区中探索出了一条各具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各区(市、县)学习借鉴。今天我们召开现场会,就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禁毒法》,总结部分地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成功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进行。

刚才,大家实地参观了乌当区高新、新天两个办事处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情况,乌当区、清镇市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社区戒毒(康

复)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省禁毒办主任张宜华同志也作了指导发言,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不断开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新局

面。

下面,我就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禁毒法》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它的出台是我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禁毒斗争已经站在了一

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推动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部法律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体现了对吸毒人员的关爱。

例如,《禁毒法》明确了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的三重属性,强调对吸毒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对吸毒人员则更要治疗、教育和挽救。与过去相比,这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禁毒法》规定了社区戒毒模式,这是一个亮点。戒毒模式由原来的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主的戒毒体系,转变为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

毒和社区康复为主的戒毒体系。戒毒模式的重大调整,涵盖了吸毒人员从戒毒到巩固的全过程,强调对吸毒人员重在教育和救治,建立起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

返社会融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是一个重大的创新。另外,《禁毒法》还在组织制度、后勤保障、工作方向等多方面对以往的禁毒工作进行了总结和修正,提出

了一条“以人为本、合力共建”的禁毒工作新思路、新体系。对这些新亮点、新要求和新体系,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二、要加大社区戒毒(康复)模式的宣传力度

《禁毒法》是指导我市禁毒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律,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禁毒法》的精神实质,严格执行《禁毒法》的各项规定。当前,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社区戒毒(康复)模式,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要继续利用传媒、标语、资料、培训等各种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吸毒人员,普遍知道、准确理解《禁毒法》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意义、内容等。在宣传形式上,要尽量用贴近群众生活、容易被群众接受消化的载体;在宣传重点上,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吸毒高危人群、吸毒人群的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效果。

三、要建立健全适应社区戒毒(康复)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体系,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戒毒是专业性很强的一项工作,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或不定期

地对社区从事戒毒康复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组织经验交流和参观学习,提高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费物质保

障机制建设。各级财政要制定社区戒毒经费保障政策,把戒毒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资金来源,保证经费及时到位。要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行目标管

理,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制定有效的激励、考评机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要形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多个部门,缺了哪个部门的参与配合,都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对《禁毒法》法条明确的各个部门,必须

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依靠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奖惩来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

复)工作的工作机构,充实调整人员,落实后勤保障,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各级禁毒委及其办公室要依法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抓好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

络,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禁毒成员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任务,扎实开展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公安机

关要做好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划分吸毒人员类型,及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定期负责开展尿检工作。卫生部门要整合现有医疗力量,为社区戒毒(康

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救助。民政部门要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将生活困难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低保。劳动部门要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

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司法部门要负责安置帮教提供法律援助,搞好法制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地参与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能和活力。

五、要加快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规范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个步骤环节都必须既符合法律要求,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才能发挥积极作用达到预期的目标。因

此,各地在下步工作中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尽快拿出各自的方案、政策、细则。市禁毒办要在总结试点地区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社区戒毒(康

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构建起法律实施的整体框架

,指导各区(市、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各区(市、县)、乡镇(街道)也要由禁毒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讨论本级的实施意见和细则。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逐步实现全市禁毒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奖勤罚懒、奖优惩劣,提高工作执行力。

六、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要求的具体实践。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促进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促进禁毒工作的深刻变化、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实施“居有所安”行动计划,乃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纳入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情况汇报,

总结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用具体行动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开展这项工作需要的人、财、物要尽可能地保障,对这项

工作的方针制度建设要关心、要研究,对涉及多层面、多部门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出面协调沟通,确保不推诿、不扯皮。各级禁毒委员会要真正担负起对这项工作

的领导责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级禁毒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社区戒毒(康复)涉及的各项工作列出详细清单,明确完成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分

解,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希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些创新,

少些埋怨,少些等待观望,少强调客观。相信只要我们积极主动地工作,办法总比困难多。

明年我市的禁毒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带动全市各项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确保

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而努力工作。为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把此次现场会总结出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进一步制定出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标准流程,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二是修文、开阳、息烽三个创“无毒县”的单位要在今年市级初验收的基础上,力争在明

年达到省级验收标准,获得“无毒县”的称号,这项工作要作为明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三是抓好“重点整治乡镇”的摘帽工作,要按照“重点整治乡镇”的工作

标准,开展好摘帽验收工作,确保实现摘帽目标。四是要强化戒毒人员戒断脱毒巩固工作,提高戒断脱毒巩固率。五是要继续严打毒品犯罪,坚持破大案、断毒源、

重打、严打、快打的方针,全力遏制毒品供给。六是要继续加强禁毒预防宣传工作,对我市禁毒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做法要大力宣传,树立典范,突出我市禁毒工作

取得的成效,总结、提炼并逐步形成“贵阳经验”,及时向国家、省禁毒委汇报,积极争取获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同志们,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以《禁毒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从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上科学谋划禁毒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我市禁毒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明白了决定尝试采用社会化运作的戒毒医疗保障方式,保障戒毒场所戒毒医疗工作的开展和需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酷斯法的其他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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