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工种认定:广州有害工种的认定
有害工种是怎么样界定的? (一)
最佳答案一、有毒有害岗位是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有关有毒有害工种的规定:
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这要看单位是否在劳动局备案,提前退休的工种要经过劳动局的鉴定,属于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
3、如果您单位的工种没有经过劳动鉴定,虽然属于有毒有害的工作种类,那么您也不享受办理提前退休的审批条件,故办不了提前退休手续。
二、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一、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等级划分: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并结合实际劳动条件状况,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日津贴标准提高后分别为:
甲等 极度危害 2.0元
乙等 高度危害 1.5元
丙等 中度危害 1.2元
丁等 轻度危害 0.9元
二、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标准的相关建议
首先要建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标准的动态增长机制。“有毒有害岗位影响的时间累加性,工作时间越长,伤害程度越大,患职业病的概率也就越大。”同时,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标准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工资收入增长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尽可能保持保健津贴的相对稳定和有效增长。
其次要完善后续补偿办法。由于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特殊性,对从业职工身体可能有不同程度的伤害,即使是离开工作岗位后也不可能消失,有的伤害在工作期间就表现出来,有的则等到离开工作岗位后几年或更长时间才表现出来。
而现行规定强调限时性,只对在岗人员发放,离岗人员没有补偿制度。对此, 可适当考虑给予曾经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现已离岗的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二)
最佳答案没有“有害”工种的概念,只有特殊工种,具体如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对于有毒有害工种认定,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