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能花钱出来吗
强制戒毒能花钱出来吗 (一)
答不可以。
1、《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2、《戒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3、《戒毒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立即通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脱逃人员。
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扩展资料
1、治疗方法
目前戒毒医院采用的方法有戒毒药品,脑神经康复,心理治疗等方式,我国的戒毒医院目前大体分布在,北京、珠海、广州、湖南等地。
2、部门资质
自愿戒毒医院由卫生部门主管。应为国家卫生部门批准,并具有戒毒资质的医院才有资格接受自愿戒毒人员。没有强制的职能与权力。
3、自愿戒毒医院又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公益性)两种。它们的区别,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能体现不出。最官方而直接的区分方法如下:
盈利性的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全称一般为“XX戒毒医院有限公司”;非营利性、公益性质的由民政局登记注册,有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即非盈利性),全称一般就是医院全称,不含“有限公司”。
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般不会出现“有限公司”字样,所以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务必是从工商局的营业执照或民政局的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查询确认。
而有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公益性戒毒医院,由于法律法规对公益性的要求,不可盈利和分红,收费仅用于维持或提高单位自身运营质量最终回馈服务人群,故真正有民政局登记的非营利性质戒毒医院极少。
强制戒毒所费用要多少 (二)
答要收费的,按照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家庭承担。
自愿戒毒超过十五天的 , 如自愿戒毒者仍要求继续进行巩固治疗 , 每人每天收取床位费 30 元 , 伙食费自理。
上述戒毒人员所交费用包含治疗、护理、戒毒药品、检验、水电、被褥、洗漱用具、伙食费用等。此外 , 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
中国戒毒所概况
由于中国当前无法实施国外戒毒的医学防治模式,所以中国现行的政策是以强制戒毒为主。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强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门主管;
第二类是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司法部门主管;
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按规定,第一次在戒毒所强制戒毒,复吸者进劳教所。但劳教队同样要政府建立,提供资金和人力。而且以吸毒人数之众,简直收不胜收。所以实际收容的仅仅是很少一部分。
政府强制把你送到戒毒所,要不要钱的? (三)
答政府强制把吸毒者送到戒毒所,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的《戒毒条例》至今尚未出台,有关经费保障等问题还没有明确,只能执行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强制戒毒办法》之规定。依据《强制戒毒办法》,各省都制定了戒毒收费标准,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适当收取生活费和治疗费,不足部分则申请财政补助,以保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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