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驾照被注销恢复新政策
a2a3驾照扣了三分,通过学法减分已经归零,还用去年审吗? (一)
优质回答a2a3驾照只要产生扣分,就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年审,只有在当年度没有扣分记录的,才不需要参加年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关于驾驶证年审的其他规定。
1、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系近亲属和委托代理属实的可以代理。
2、原准驾车型为a、b和已换领新准驾车型a1、a2、a3、b1、b2、n、p及60周岁的驾驶员,每年应在审验日(含)之后的15天内办理年审(以有效期中的月日为审验日),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年审时间不能提早于审验日。
3、原准驾车型c、d、e、f证已审验至2004年5月以后的,可以免于办理审验,有效期满时办理换证并审验。
4、原准驾车型c、d、e、f证审验至2002年5月(含)以后的,原准驾车型a、b证审验逾期不超过一周年的,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a、b证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可以免费办理补审。
5、新版证准驾车型为c1、c2、c3、c4、d、e、f的,在6年有效期内不用年审。
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9吸毒者驾照恢复新政策 (二)
优质回答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为加强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及驾驶机动车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章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相关法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毒驾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