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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什么意思、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安置费的待遇一样吗?

2024-09-23 19:15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
 

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安置费的待遇一样吗? (一)

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安置费的待遇一样吗?

最佳答案不一样。

一次性安置费是指国家为支持国有企业减人增效而在国务院确定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中实行的一项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特殊政策。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1、一次性安置费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的精神,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怎么给的 (二)

最佳答案经济补偿金 是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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