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诈怎么处罚赔偿:民事欺诈如何赔偿
消费欺诈,是指存在于消费领域,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网友咨询:
遇到消费欺诈,赔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针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听到的就是“退一赔三”。
“退一赔三”是指退赔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价款费用的三倍。对于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构成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应持相关医疗部门的检查报告和医疗鉴定进行维权。
律师补充:
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
3、看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的事实发生。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性经营行为。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张伟律师简介
宿迁市优秀律师,擅长重大民商争议处理,股权设计,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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