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判刑__职务犯罪判刑后社保新规定
- 1、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
- 2、2010年社保新政策是什么?出台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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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 (一)
贡献者回答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
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
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1
根据《办法》,对“吃空饷”人员应区分不同情形作出以下处理:
1、停发或核减(销)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养老金等待遇。
2、停缴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3、办理返岗,辞职,退休、退职,辞退、解聘等手续。
4、追缴违规领取的资金;对应追缴而实际未能追缴,涉及辞退的,相应减少辞退费。
5、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吃空饷”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侍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2
举办吃空饷的方法
打开支付宝,点击进入【市民中心】。
点击底部的【办事大厅】。
滑动左侧菜单,点击【投诉与建议】。
点击右边的【政务服务投诉】。
点击【我知道了】。
选择问题类型,地区,输入投诉内容后,点击【提交】。
个人吃空饷严重是要按照我国刑法的诈骗罪进行判刑的。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等待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3
吃空(kòng)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等待遇的行为。
“吃空饷”起源于中国明朝,指从军队中冒领“饷银”的行为。“吃空饷”从军队冒领“饷银”延伸到了政府和事业单位了。比如一些官宦子弟在某单位有职位,但是从来没去上过班,工资照领。另外如一些单位领导,把只有30人的单位的工资总量上报为35人的,多出来的5人的工资就是空饷。
“吃空饷”的七种情形
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前不久曝光的山西省侯马市国土局职工卢建平,“从未上过一天班,却以干部身份领了9年工资”。
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在浙江永康公布的“吃空饷”名单中,涉及此类的人数最多,共69人,其中有57人至今仍领着工资。
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2011年,湖南省永州市查出多个地区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人数达数百名之多。
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2011年4月,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针对当地发生的数起国家工作人员“带薪坐牢”现象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有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
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在这一类中,“官二代”居多。2011年,重庆市万州区前任区长的“80后”女儿李某,在万州驻京联络处常年不上班却照拿工资。
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2008年,安徽省砀山县清理出在职离退休死亡98人,遗属补助人员死亡88人,占“吃空饷”人员的36、8%。
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
2010年社保新政策是什么?出台了么? (二)
贡献者回答全国
元旦,意味着一年的开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用保安、汽车必须明确标注真实燃料消耗量……2009年发布的许多法律法规也将从这一日起开始实施,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
新法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去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去年人均水平提高10%,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电视剧每次插播广告不得超过90秒
新法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播出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时至21时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内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禁止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内容;禁止播出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分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出现“母乳代用品”用语的乳制品广告。
汽车真实油耗须明确标注
新法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
2009年8月6日,工信部公布《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对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申报、备案、标示、公布、监督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今起,消费者在购车时,将会看到一个粘贴于车上的实际油耗数据,一款车究竟是省油还是耗油,看过标识一目了然。据介绍,规定要求总质量在3.5吨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包括国产和进口车型),在销售时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标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油耗量。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与物管无关的活动
新法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今起施行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旨在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指导规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用保安
新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今起施行。规定保安从事者须经过市级公安机关考试;不得搜身或用暴力手段处置纠纷,若牺牲享受烈士待遇;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用;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今后,保安必须由在公安部门备案、审核过的专业保安公司招聘。
高校学生宿舍禁用大功率电器
新法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规定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规定指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规定要求,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肇事司机逃逸受害人医药费暂由救助基金垫付
新法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今起施行。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托运放射性物品应当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新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今起施行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中的核与辐射安全负责。
条例规定,运输放射性物品应当使用专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包装容器。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条例指出,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性物品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名录,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卫生、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条例要求,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并对所从事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活动负责。
严防官员统计“造假”
新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今起施行。针对中国社会深恶痛绝的虚报、瞒报、篡改统计资料等“造假”现象,统计法加重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严防官员统计“造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法律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法律还对统计人员做出保护性规定: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对国家机关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还对那些通过“造假”获得“好处”的人提出处罚措施,规定对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等。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新华网、新民网、广州日报
这些政策也是今起执行
二手房营业税征免时限5年
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取得产权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转让,在交易时全额征收5.5%营业税。
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
国务院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去年已在义务教育学校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今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旅行社最高赔付80万元
2010年1月1日起,酝酿三年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将掀开“盖头”,旅行社责任险统保正式施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中,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飞机航班延误等多项过去难以界定的风险首度被纳入旅游保障范围,每人最低赔偿限额从此前的9万元提高到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规定更细、理赔更易等特点让现有旅行社责任险保障不全导致的“索赔难、理赔慢”局面得到彻底改善。
这些法律法规也是今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
■《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供电监管办法》
本地
2010年的第一天,《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处罚款
新法规:《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
在北京、济南、大连、重庆等城市制定了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之后,去年9月25日,《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也正式获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从今天起正式实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汲取近年来城乡规划工作在探索城乡统筹和全域成都规划方面的成功经验后,《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时出台。
条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应当遵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条例明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完善手续,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建(构)筑物或者没收因转让、经营建(构)筑物所得收入,可以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10%以下的罚款。
条例还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许可和监督检查规定了严格的程序,确保城乡规划不因主观因素随意变更和调整,保证城乡规划的稳定性。条例中明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完善手续,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10%以下的罚款,未增加建筑面积的或者无法计算工程造价的,处以5万元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违法建(构)筑物或者没收因转让、经营违法建(构)筑物所得收入,可以并处以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10%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临时建设的、擅自改变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临时建(构)筑物超过许可期限不自行拆除的,将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50%100%以下的罚款。
非领导干部也要定期轮岗
新法规:《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根据《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定期轮岗制度,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这就是说,“定期轮岗”将不再限于领导干部,所有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在其要求的范围内。
确立“治未病”的法律地位
新法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
今起实施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明确要建立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确立“治未病”的法律地位,同时加强对中药制剂调剂的监管,鼓励中药企业开发中药新产品,扶持中药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从今年起,中医药常识将逐步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及社会卫生健康知识宣传范围。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职务犯罪判刑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