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被判集资诈骗罪的案例——2016年集资诈骗案
- 1、延边国贸集资户的钱什么时候能返还
- 2、易网购法人落网了吗?贾永龙被抓了吗?
- 3、e租宝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了?
- 4、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成非法集资新幌子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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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国贸集资户的钱什么时候能返还 (一)
优质回答延边国贸集资户的钱在追到钱之后即可返还。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其企业账户资金。根据市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冻结的涉案款项,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市公安局决定对受害人返还被骗资金,请受害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2月3日止)持本人身份证、银行投资流水(需体现投资款进入珲春市弘洋高科技生物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到市公安局领取被骗资金,逾期视为无主财物,依法上缴国库。
易网购法人落网了吗?贾永龙被抓了吗? (二)
优质回答易网购创始人贾永龙在骗取1200多万用户共计226亿元人民币的血汗钱后,潜逃去了国外。去年12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安经侦大队受理了该案件,希望涉案人员能早日绳之以法。
你消费,我买单”,这是不少电商平台惯用的吸引消费者的方法,消费者在平台上消费一定金额,平台就返利相应金额,甚至有的不仅返利100%,还能赚钱。
尽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大家都懂,但被消费返利、白送等糖衣炮弹砸晕头的人还是不在少数。近期,就又有1200多万消费者掉入这个陷阱,钱财两空,索赔无门,这就是“易网购集资诈骗案”。
易网购成立于2014年,成立之初主要从事跨境电商业务,一直不温不火;2016年,易网购转入农产品电商领域;2018年转为社交电商平台,也正式开始为这个巨大骗局铺路。
扩展资料
2018年的双十一,在斩获5218万笔订单之后,易网购开始“收网”了。首先,易网购找借口拖延会员提现和供货商的货款。
2019年2月,易网购强行把后台账户的90%的钱平移到众筹变成平台币(e豆),并告知会员必须再投入30%的资金,购买众筹产品后才能提现。
会员们为了拿回钱,只能照做,在众筹平台投入的资金少则数万元,多则70多万。3月初,易网购以系统崩溃为由,停止众筹提现,还以国家政策为借口,强制要求会员以供应商身份提现,并收取了1000元的保证金。
在骗取了用户三笔血汗钱后,易网购又编造出第四个骗局。他们以国家规定要买卖商品流水记录为由,要求用户在APP的“拼福利”板块购买50元的商品,获得相应的提现订单编号,每个编号能提现999.99元。就这样用户为了拿回本金,不断陷入易网购的泥潭。
去年5月,易网购宣布要在澳洲上市,不仅欺骗用户购买“原始股份”,还以需要流水资金为借口,鼓动用户继续在“新拼团”下单。时间进入6月,易网购APP的商品被清空,众筹、返利等界面全部停止更新,广州总部也人去楼空。
e租宝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了? (三)
优质回答e租宝成立于2014年2月,是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e租宝案被称为是中国最大的网络金融诈骗案。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成非法集资新幌子是怎么回事? (四)
优质回答e租宝、中晋系、昆明泛亚、快鹿……这两年,动辄上百亿的非法集资案件牵动人心。非法集资有何新变化?打击有哪些难点?消费者该如何提防?近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13个成员单位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进行了介绍。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
非法集资案件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非法集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案件总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案要案频发,各地存量案件化解缓慢,新发案件不断积压,化解处置压力较大。”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说,以“昆明泛亚”“e租宝”非法集资案为例,两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均超过百亿元。
由于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蔓延扩散加快,当前区域性风险较为集中。这位负责人介绍,2016年,发案数量前10位省份合计新发案件3562起、涉案金额1887亿元,分别占全国新发案件总数、总金额的69%、75%。
“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是甲地注册,然后在乙地等多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所以现在的非法集资案件不少是跨省、跨市的非法集资大案,甚至出现跨境、跨国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犯罪从空间上正在从实体向网络逐步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哪些行业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此类案件占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总数的30%。与此同时,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成为新的高发领域。
以鲁彤集资诈骗案为例,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间,被告人鲁彤以融汇嘉禾(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该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合作关系、能够以折扣价购得加油卡、福卡等事实,以投资加油卡、福卡等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3亿余元人民币。
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升级。这位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从以往的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向理财、私募、众筹、期权等“资本运作”领域转移,常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等幌子非法集资,并与传销活动大幅交织。
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成了非法集资新幌子
为何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频高发?
处非办相关负责人分析,首先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一些企业前期通过非法集资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一旦资金链断裂,非法集资风险就随之暴露。其次,非法集资的欺骗诱导性不断增强,让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再次,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第三方理财等行业领域监管规则不够明确完善,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最后,普通投资者目前还缺乏相关法律政策和金融知识。
网络借贷平台、网络众筹、网络私募基金等互联网金融领域,是当前非法集资的风险高发地带。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分析,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的专业化及“泛理财化”趋势明显。目前,网络平台非法集资组织结构愈加严密、专业化程度更高,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一些不法组织或个人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欺骗性强。而且这些平台线上线下结合、涉案方“多头在外”,极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
其他非法集资风险高发领域都有哪些风险?
在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一般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收益高、回报快,其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满15天即可提现。
此外,非法集资活动还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投资人要警惕承诺高额固定收益的虚假项目
未来打击非法集资的重拳如何出击?
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着重强化对投资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类广告的管理,推动加快出台金融类广告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融资类广告,力争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土壤。为此,5月至7月将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并将全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此外,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强百姓金融知识和辨识能力才是消除非法集资的根本之道。这位负责人提醒投资人了解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包括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承诺高额固定收益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
公安机关提醒投资人,如果遇到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的投资,或者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交易投资为噱头的情况,务必高度警惕、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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