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提出,要重点打击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恶势力,受到企业好评。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进一步壮大民企发展底气,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的必要之举。今年以来,各部门加大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稳定可预期。
也要看到,在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领域,恶意阻工、强揽工程、非法占地等黑恶行为尚未根除,干扰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仍较突出,让部分民营企业家难以卸下思想包袱。
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另一方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依法惩治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个人信息、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的保护,建立完善举报和追诉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禁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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