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罪从犯怎么判
相信大家对电信诈骗并不陌生,有些诈骗团伙为了逃避刑事追究,还专门跑到境外,像老挝、越南等地进行诈骗活动,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跑到境外,也依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按照电信诈骗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简单来说,团伙诈骗中,一个人判几年,一是要看他参与团伙诈骗期间,犯罪数额多少,二是要看他是属于主犯,还是从犯,情况不同,量刑自然也不同。
比如,张三和李四通过建立虚假的中奖网站诱导他人进行抽奖,在对方中奖之后,要求对方支付所谓的“保证金”,只有交了“保证金”才可以拿到奖品,两人通过这样的方式多次诈骗。后来为了能够骗到更多的人,就雇佣了王五和王二麻子来进行网站的日常维护,而两人知道该网站属于诈骗网站,仍然接受,继续维护工作。
在该例子中,张三和李四就属于主犯,对其全部的诈骗行为负责,王五和王二麻子属于从犯,对他们后续参与的诈骗行为负责,并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所以,平时看到一些抽奖消息、抽奖网站,一定要小心谨慎,凡是让你先预交“手续费”“保证金”之类的基本都是骗人的,不要信以为真,上当受骗。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团伙诈骗罪从犯怎么判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酷斯法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