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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辩护案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管辖

2024-12-24 14:15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
 

12年过去了,被判无期的“三鹿董事长”田文华,后来怎样了? (一)

12年过去了,被判无期的“三鹿董事长”田文华,后来怎样了?

贡献者回答田文华入狱后,因狱中表现积极获得3次减刑机会。目前根据报道,有望在2027年甚至更早些年出狱。

不得不说,一个曾被当场判死刑的女人,最终还能在有生之年出狱,这真是震惊多少受害家庭的三观!

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爆发,田文华落狱

提及“三鹿董事长”,大家不由自主的想到“大头娃娃”。“大头娃娃”并不是童话片中的可爱娃娃,而是一个令许多家长胆战心惊的词汇。因三鹿毒奶粉事件,最终毁掉了30多万婴儿的一生。

根据数据报道,当时至少有20万儿童因为喝了三鹿奶粉查出患有肾结石,数十位儿童因此而死,后遗症患者更是数不胜数。2008年,随着三鹿三聚氰胺的事情被揭发,这个曾享荣耀无比的董事长瞬间成为大家批斗的“毒奶头”,也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三鹿奶粉事件的爆发,三鹿董事长田文华作为肇事企业董事长被抓,批捕罪名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熟悉法律的朋友就会发现,这罪名可真不低,最高处以死刑。当时面对这样的一个恶毒妖妇,人们都觉得死罪对她算轻刑。

可就在大家都以为田文华命不保已的时候,最终却没想到公诉最后罪名更改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罪名的变更,也让田文华从死罪变成无期徒刑。

田文华是家里唯一读书的,最终成为三鹿董事长

关于田文华,在没有爆发三鹿三聚氰胺事情之前,也是一个业绩傲然如同董明珠一样的女人。三鹿的茁壮成长离不开田文华的打拼。可没有想到的是,曾是行业英雄的她,最终沦为几十万家庭的梦魇,现在我们说一说这位董事长的成长史。

1942年田文华出生河北正定县北早现乡南岗村,她家总共7个小孩,她是唯一一个读书的。读书的田文华21岁在张家口专科学校兽医专业毕业。毕业后的她还曾经留校任教做了2年,之后被分配到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田文华真正从事奶制品行业是从1968年开始,经过一路打拼的她,最终做到了三鹿集团董事长的职位。

毫无疑问,三鹿的崛起之路离不开田文华的带领,克服各种难题险阻,最终实现业绩一路飙升。可没想到的是在田文华66岁之时,本该是退休的年纪,竟然迎来三鹿的“滑铁卢”。这一摔是把自己老年最后生涯,也摔倒狱中了。

本以为无限刑期,却未想三次获得减刑

自从毒奶粉事件曝光后,田文华成中国乳业罪人后,人人对她嗤之以鼻,恨不得立刻执行死刑。可案件开庭过程中,一再拒绝认罪,一再上诉,最终结果是2009年1月22日,一审宣判,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万余元。

虽然当时受害几十万家庭没有等来判处田文华的死刑,可对于无期徒刑也是欣然接受了。可令大家意外的是,田文华居然在入狱后多次获得减刑,这也再次让这个三鹿董事长成为大家关注对象,一时各种声讨谩骂声不断。

究竟法律为何还能让这样一个等于死刑的女人,在十几年后有生之年还能跟大家见面?

这还得从田文华在狱中的表现说起。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12年,但根据田文华在监狱中的表现,获得了3次减刑的机会。

第一次减刑

田文华是在2019年入狱的,后来在入狱不到两年时间里,田文华便获得了第一次减刑。当时的刑罚是从无期徒刑变成了有期徒刑19年,从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变成了6年。

很多外界人对于这样的减刑不理解。其实,主要是田文华在狱中有积极的表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记录显示,田文华记功三次,在2010年被评为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有悔改的积极表现。

因第一次的减刑,让外界对于田文华这女人莫名又增加几分不好感。同时对其背后的势力,也是更加不容小觑。

第二次减刑

因有第一次减刑,对于第二次减刑人们并无太大意外。继两年后又三年,田文华再获一年九个月的减刑。减刑的理由是2014年5月,法院审理,田文华陆续获得多次记功等奖励,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所以根据裁定,为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9个月。

第三次减刑

田文华在狱中有着积极的表现,所以在2016年7月,再次提出减刑建议书。根据执行机关河北省女子监狱对田文华的表现进行评价,在考核记功奖励上获得2次奖励,同时在2014年,2015年中,均获得了狱改造积极分子,所以对于田文华的减刑又第三次进行减刑一年半。

总结

因这三次的减刑,三鹿董事长田文华有望在2027年8月3日里出狱,甚至可能还会更早一些。

对于这样的一个毒奶头分子,众人对于她的提前出狱还是无法释怀。因三鹿三聚氰胺的事情,给中国几十万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许多孩子一生都伴随着疾病的携带,且有可能无法实现康复。这样的厄运缠绕着几十万,数不胜数的家庭孩子,她一人如今要出来,试问哪个受伤害家长能忍受。

对于田文华要提前释放出狱的事情,也有网友讽刺说道“在狱中吃得又白又胖,哪里像是坐监狱的人。”

总得来说,关于三鹿三聚睛胺的事情,是全中国数几十万家庭,无数受苦受难“大头娃娃”的灾难,也是闻之都要气倒的。

但人无情义,法有情。三鹿董事田文华也已经到了70/80的年纪,这样的一个年纪也是存在着保外就医,所以这也是监狱方在不断为田文华减刑的一个原因吧!

2.8亿特大网销假轮毂案:判刑15年! (二)

贡献者回答轮毂是行车安全的重要零件,重要程度不亚于轮胎,轮毂一旦出问题,车上乘客和司机将面临着生命威胁。

近日,震惊行业的“2.8亿元轮毂翻新案”一审公开宣判,1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各自处罚金600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于2019年6月被披露,央视CCTV-13新闻频道曾对此报道:犯罪分子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大量回收废旧轮毂重新翻新,并通过电商平台流入市场,利润高达上百倍。

在今年6月一审开庭时,17名被告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一审宣判后,17名被告人均表示将继续上诉。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鹿邑县人民法院对其严判,显示出了有关部门对危害车主生命安全的伪劣汽配件严打严抓的决心,也对制假售假者起到威慑作用。今后如果有类似情况出现,很可能都将面临严刑峻法、铁腕惩治。

伪劣翻新轮毂案,为什么被严判?

制造、网销伪劣翻新汽配件,在中国汽车后市场屡见不鲜。但判刑15年,确实比较罕见。一般处10年刑罚,应属于犯罪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那么,此次伪劣翻新轮毂案的来龙去脉是什么?法院判决的依据有哪些呢?

1、伪劣翻新轮毂,不合法

其实,一直以来翻新轮毂都是法律法规监管的真空领域,国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标准。中汽协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理事长黄志勇曾表示:目前有很多企业打着汽配件再制造的名头,甚至从事领域里并没有相关领域的企业,也在从事汽车再制造。

没有法律标准,就谈不上合法。不仅企业不合法、加工的翻新产品也不合法。本案中,法院也作出了说明:“即使翻新轮毂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约,也必须符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再一次肯定了:威胁车主生命的翻新轮毂,就是违法产品!

2、天津大爆炸的轮毂拿来翻新,无授权不安全

据了解,该案件的翻新轮毂是山东、天津等地的低价废旧轮毂,其中部分还来源于天津大爆炸受损车辆拆解的已破坏轮毂。被告在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焊接、变形矫正,根本不能解决既存的断裂、变形、磨损、老化、丧失使用性能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网上倾销,冒充原厂原装以次充好

根据相关规定:翻新件的生产、销售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翻新轮毂的真实性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轮毂上标明系翻新产品,但被告却利用电商便利,进行以次充好的欺骗行动。

经查,本案的翻新轮毂通过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大量倾销,且冒充原厂原装正品、新品。淘宝展示页中显示“原厂原装”,加工时还特意保留原厂钢印车标混淆视听。

无授权电商成假冒伪劣聚集地

我们该反思什么?

近年来,由于网络监管疏漏加上线上购物兴起,无授权的电商平台逐渐成为假轮胎、假机油、假轮毂重灾区。2.8亿假轮毂大案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想真正解决问题,还需从根本入手。

1、对电商货源、价格、投诉进行严格监管

不法商家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大肆的制假、售假,主要还是因为监管力度不到位,就算有人投诉买到假货,其惩罚也较轻。所以,唯有对网商的货源、价格和投诉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根本杜绝网销假货的出现。

2、去正规门店购买轮毂、轮胎产品

中国的轮胎、轮毂制造已经相当成熟,但相关翻新市场却非常混乱。近年来,国家目前在质检企业的相关政策或标准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动作,翻新轮毂有不少都是以次充好,毁车害命。

有网友评论:“轮毂是关乎生命安全的汽车配件,也许就不应该翻新。”这种说法也确实有道理。毕竟,在中国,乘用车轮胎就是坚决禁止翻新的,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在当下翻新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小邦更建议消费者去正规渠道购买汽配件。一般来说,正规门店的轮毂、轮胎产品走的是授权经销商渠道,其产品质量、正品溯源都有保证,以次充好的翻新件几乎不会出现。

假轮毂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此你怎么看?是觉得罪有应得?还是量刑过重?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杨文的成功业绩 (三)

贡献者回答一、 刑事成功案例

1、钱某抢劫案。该案中,杨文律师多次认真翻阅案卷和多方走访,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钱某实施抢劫行为,遂为钱某做无罪辩护,取得极其理想的辩护效果,迫使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使钱某在被羁押近一年后被释放。

2、李某故意杀人案。该案中,杨文律师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经多次努力,终使被害人家属与李某家属一方取得刑事和解,成功使李某由“必死”转为“死缓”。

3、胡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该案中,杨文律师在现有证据对胡某极不利的情况下,经调查取证,发现了很多犯罪事实胡某当时并不知情,其涉案金额比公诉机关认定的金额要少许多,并被法庭认可,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

4、宋某被故意杀害附带民事赔偿案。杨文律师接受宋某家人委托之后,对案情进行了精准的分析和预测,并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提出自己的看法。抓住有利时机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多次沟通,达成刑事和解,最终宋某家属依法得到了合理的赔偿,犯罪嫌疑人苏某被处以无期徒刑。

二、民商事成功案例

1、湖南某集团公司与常德某农业科技开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杨文律师担任该集团公司代理人,通过诉讼,成功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近三千万元。

2、阳某与李某股权纠纷案。阳某投资800多万元收购李某创办的郴州某化工厂,在按合同付款后,李某以财产存有争议为由拒绝进行股权工商变更,杨文律师担任阳某的代理人,通过诉讼,成功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近900万元。

3、王某、周某和某保险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王某、周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以其格式条款而拒绝理赔。杨文律师担任王某、周某的代理人,通过诉讼,成功为杨某挽回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

4、杨文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侵权与损害赔偿维权案,如龙某诉某国有银行侵权纠纷案,曾某诉某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许某诉孙某房屋过户纠纷案,王某诉陈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成功代理过多起劳动仲裁、劳动投诉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广大劳动者追偿回了用人单位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押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赔偿、补偿金。

三、非诉案例

杨文律师曾承办某大型集团公司投资5亿元项目的前期筹备;包括涉外采购的谈判及合同签订、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土地转让等前期筹备的法律事务等。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辩护案例就整理到这了。

贪污罪贪污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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