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公告全文;国家税务2018年28号公告解读
- 1、走逃失联企业适用28号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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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逃失联企业适用28号公告吗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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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回答走逃失联企业适用28号公告。根据《关于修订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专票应认定为异常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虽然不适用于异常抵扣凭证,但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因此,走逃失联企业可以适用28号公告。具体来说,如果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这些不合规的发票或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凭证必须是真实的,即企业确实发生了相关支出并取得了该凭证;
2、凭证的内容必须合法,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3、凭证的形式必须符合规定,即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公告全文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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