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贪污腐败~什么是贪污受贿罪
- 1、我想知道占小便宜和贪污腐败的区别
- 2、贪污受贿行为都体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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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占小便宜和贪污腐败的区别 (一)
答一、贪污的构成要件: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法律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主体只能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贪污与占小便宜的主要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后者是一般主体,即所有人员都可以构成。(2)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后者侵犯的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集体、单位、个人的财产所有权。(3)对象不同。前者只限于公共财产;后者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财产。(4)客观行为不同。前者必需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后者没有这个限制。
三、量变与质变
1、贪污有罪与非罪之别。贪污数额构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即构成贪污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或免于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也是错误,根据数额大小应当给以纪律处分,情节轻微的可免于纪律处分。
2、占小便宜不犯罪,也不是《处分条例》规定的错误。只有占小便宜的行为符合贪污的主体、客体和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要件以及达到一定数额时才构成贪污罪或错误。当然,占小便宜行为符合其他罪或错的构成要件的,应当按照构成的罪或错处罚。
贪污受贿行为都体现在哪些方面? (二)
答贪污和受贿是常见的腐败行为,它们通常体现在以下方面:
1.贪污行为:指在担任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的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侵吞、盗窃或者收受财物的行为。常见的贪污行为包括挪用公款、财务造假、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虚列项目、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
2.受贿行为:指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以利益为诱饵,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并在职务上为对方谋取利益的行为。常见的受贿行为包括收受礼金、购物卡、股票、房产等,以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3.利益输送:指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在职务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并没有收受财物或者利益。常见的利益输送行为包括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方便、为他人谋取工程项目等。
4.持股操纵:指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利用关联方的股份,以操纵公司经营、股价、投资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关联交易:指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利用职权或关系为自己或者关联方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虚构交易、假冒交易、虚报账目等。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酷斯法希望什么是贪污腐败~什么是贪污受贿罪,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