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出血法律怎么判--故意殴打他人造成头部出血全身淤青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 1、故意殴打他人造成头部出血全身淤青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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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殴打他人造成头部出血全身淤青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一)
最佳答案故意殴打他人造成头部出血全身淤青,应当进行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犯罪,如果是轻微伤应当进行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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