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的预备-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 1、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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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一)
优质回答实行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符合分则各本条规定的某一犯罪行为。例如,甲故意用刀将乙的头颅砍下,该行为属于《刑法》第232条规定之故意杀人行为,甲的行为就是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而甲为杀害乙而进行的种种制造便利的准备活动,如买刀、磨刀,打探乙的行踪,跟踪、守候乙,接近乙等,就是该故意杀人罪的预备行为。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实质区别在于:能否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例如买刀、磨刀等行为本身不可能致人死亡。相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这仅仅是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实行了某一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即使仅是为实行另一犯罪做准备的,也是实行行为。例如,为杀人而制造枪支或者偷窃枪弹的,其行为本身属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或者盗窃枪支罪的实行行为。如果行为人盗枪之后又使用该枪支杀人的,有两个实行行为(盗窃枪支和故意杀人),构成两个犯罪:盗窃枪支罪和故意杀人罪。相反,如果行为人买刀然后又使用该刀杀人的,只认为是一个实行行为、一罪,因为刑法中没有规定“买刀罪”,“买刀”不是实行行为而是预备行为。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故意杀人的预备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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