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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袭警,村民袭警被击倒后死亡案的舆情引导分析

2024-08-26 11:40 分类:暴力犯罪 阅读:
 

丹东父女黄码看病被拦后袭警事件,你支持哪方做法? (一)

丹东父女黄码看病被拦后袭警事件,你支持哪方做法?

我同情丹东父女,但是我支持警方的行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虽然他们做了袭警的行为是明显不对且违法的,但是如果社会只讲法律而不讲人情,那么这个社会也未免过于冷血。

生病了就要去看医生,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呀。因为有的病,脱拖了很有可能会更加严重。之前疫情封城,有人因为不能出门,结果导致重疾复发失去了生命。这样的例子可以说不算个例,只有你身边的亲人发生了这种事情,你才能感受到那种无奈与悲痛。我们不能说政府错了,但作为当事人,他们也没有错,他们生病了,有资格去看医生,有资格去看病。如果一味的讲究条例,没有通融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一些悲剧的发生。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并不知道父亲得了多严重的病啊,但可以知道是这里的女儿是非常着急的。他们又不是红码,比起那些隐瞒行程的人不知道好多少。而且事件中的女儿是当天做了核酸的,只是父亲没办法开具证明。

有的人可能会说你一个黄码的人,来看病是不是想要危害社会?但你说这话,是不是忘了爸妈和亲人呢?换位思考一下,你的亲人生病了,你可能并不能做出比事件中的父女更好的行为。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导致医院的工作量加大,甚至导致他人被感染什么的。但这种可能性其实是非常小的。但有这种可能性,所以不予提倡,我也能理解。那能不能就是出一条法律或者出一条明文规定?如果病人因为黄码或者是红码没办法来医院看病,或者取药的话,医院可以发快递,或者线上看病呢?这样子的话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人之所急。

要是你的老父亲也得了那种非常非常严重的病,需要紧急就医的话,你会怎么做?你是像里面的女儿一样去大闹,还是选择忍气吞声,活生生看着父亲受罪。我相信无论选择哪一个都不是最好的选择。除此之外,我们别无他选呀。因此,在焦急愤怒中,女儿倒地,这个父亲选择了袭警,这个看着明显错误的行为。他们行为是错的,但他们此时此刻并没有更好的行为。我们是可以选择更好的,更冷静的行为去处理问题,但人不是机器。

所以说我很同情他们的遭遇。而且他们并非是完全不讲理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太急了,发生争吵才会导致袭警的。在事后她也主动说明了事后申请进行拘留,同时申诉服从大局,走法律程序。

在这个事件中,丹东父女他们的行为是过激了,警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公民安全,值得赞扬。但我觉得法律的建设是为了让这个社会更美好的发展,但不代表就一定得牺牲少部分的人的利益啊,而且我们也不能保证自己有一天不会成为这少部分人。所以希望能够继续健全制度,能让那些因为疫情影响的人也能看得上病,而不会因为不是绿色的码,失去一个看病甚至生存的机会。

辽宁丹东宣传部回应“父女黄码看病被拦后袭警”,此事有何处理进展? (二)

截止到2022年6月,父女两人都被刑事拘留,但因为网络舆情比较汹涌,相关部门还在继续调查事件,但结果不一定会公布出来。

在有关视频发布后,不少网友都表示当地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过当情况,虽然防疫很重要,有些规则也必须遵守,但该女子虽然是黄码,但已经做了核酸检测,且有社区为其父女证明,说明社区了解了整个过程,并且能够为父女担保,再加上两人外出是为了求医拿药,而不是去玩,执法人员在看到情况下,即便是要制止两人出行,也完全可以给一些解决方案,而不是采取硬性执法,毕竟有些老年病不能耽搁,该吃药的时候,没有药很有可能会危及生命。防疫本身是为了保障百姓生命安全,可如果在这上面层层加码,就会变成危害别人生命的利器。

当然父女两人也太过冲动,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应该与警方好好沟通,而不是强行冲关,这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不过也有网友在看完视频后表示质疑,认为整个内容并没有完整,冲突前后内容缺失,并表示在老人袭警之前,他的女儿有非自愿倒在地上的行为,很有可能是因为对方先殴打了老人女儿,才让他怒气上头,忍不住出手。

对此笔者想说,具体情况我们并不清楚,可如果属实,这样的办案方式未免太过粗暴,不符合人性执法,有关部门应该详细调查,给大众一个交代,毕竟如果当事人没有先动手,办案者用抓坏人的手,先行暴力制服一个弱质女流的行为,非常不符合大众观点,也有可能会让人们对这些人员,有了抵触情绪。另外防疫是否过当,也需要认真研究,不要让好事变成坏事。

涉警舆情是什么意思 (三)

问题一: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有哪些 涉警舆情的特点

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2. 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导致新闻报道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最终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不简单,容易的问题变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释。涉警舆情发生后,一些公安机关没有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准确把握民众的心理,而是鉴于舆论危机的影响,盲目对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虚而不实、言行不当,引发网民的议论和指责,不利用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处置。而有的公安机关则在引导舆论工作中,态度较为偏激、强硬,非但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更是一度指责媒体的诸多不当,导致涉警舆情“叠加升级”,新闻媒体的批评显的愈发激烈,涉警舆情危机进一步加剧。

4. 协作“肠梗阻”严重。涉警舆情的引导处置,涉及到多个警种、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至关重要。目前,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在舆情引导处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协作机制,基层所队、机关职能科室之间任务分工不够明确,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基层一些执法单位之间的快速联动仍是“短板”,“独角戏”、“各自为阵”现象十分普遍,整体应对涉警舆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还存在问题,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尚未形成。

问题二:涉警舆情观后感 以一个实际的例子说明问题。

“村民送不作为锦旗被拘”舆情热点分析

一、事件舆情概况:

据报道,8 月 10 日,四川三台县百顷镇居民冯勇军因给该县环保局送“不作为”锦旗

被刑事拘留,引发社会关注。19 日,该县公安局回应称:“我们公安机关认为,他的人数、

规模以及其他行为是 *** *** 的行为,这种行为未申请,违反了 *** *** 法以及相关规定。

1、快速反应:事件发生后官方要第一时间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权威信息,

公布事件真相,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把握涉警舆情话语主动权,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

2、及时抚慰:事发后, *** 不仅要与涉事民众互相沟通,回应民众诉求,而且要尽量

满足涉事民众的合理诉求,及时抚慰事件受害方。 *** 只有通过平等对话诚恳交流、才能知

民所需,因势利导,以安民心、以平名怨。

3、妥善处理:尽快妥善处理事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持续回应事件中暴露的社会问

题,并将网民情绪和言论引到理性建设性的轨道上来,平息舆论危机。

4、权威评论:由权威人士或相关组织机构的新闻发言人,在发布、澄清相关事实的基

础上,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理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或发表意见,代表 *** 及社会责任主

体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立场和观点。通过事实信息和意见引导的有机结合,形成强势的正面传

播效应。深圳市

5、第三方引导:突发事件发生后, *** 可以组织熟悉情况,掌握政策的专家学者针对

公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嘉宾访谈或直接发帖等形式进行阐释说明,讲清道理,澄清事实,驳

斥谬论;实践证明:第三方威信越大,信源的可信度越高,说服效果越好;第三方发声规模

越大,声势越大,影响也越大。

问题三:如何正确处置涉警舆情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涉警舆情的特点

1.

“面对面”传播,之快。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实现了舆论传播由“点对面”向“面对面”的转变。舆论传播由诸多信息链支撑,且无明确的路径和中心,往往表现为“秒杀”,难管难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体发出,就会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受众群体也瞬间膨胀,可见舆情特别是涉警类舆情的传播相当之快,需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2.

“点与点”对接,范围之广。新媒体是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链接、强互动、移动化等特点。在互动中,涉警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参与者之间是整个过程中的各个“节点”,他们之间即可相互发布、传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时间内实现“点与点”的对接,无需“把关”和“审核”,因此,参与者表达观点的权利被“放大”,以致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即使简单的涉警舆情,也会因论坛、贴吧、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和互动被无限放大,短时间内将大范围扩散,从而引发网络舆情负面效应。

3.

“片连片”议论,反响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的特点,加之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关注,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一旦涉警类信息被媒体捕捉,尤其是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就会被网络、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也不断跟进刊登消息,从而使得一条涉警类舆情被各个媒体阵地相继传播,形成了“片连片”议论的效果,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并广泛议论,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

4.

“网和网”炒作,影响之深。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个人的“无责”意识。有的网站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接连发出片面性评价;有的网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恶意进行炒作,从而在网络上产出了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涉警舆情也发生了从网上向网下转化的情形,有的舆情直接转化为了现实中的警民冲突,可见,涉警舆情“网和网”炒作的影响可谓之深。

二、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2.

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

问题四:应对涉警舆情工作要做到哪几个度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积极应对涉警舆情和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必要性第一,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公安机关积极应对严峻挑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针对各类社会矛盾日趋凸显,对敌斗争趋于复杂,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人权意识日益增强,互联网等新型媒体迅速崛起和高速发展的社会形势,准确把握形势,全面掌握情况,建立完善涉警舆情快速应对处置和引导机制,将多元的社会思潮或思想意识引导到正确健康的舆论轨道,形成有利于公安事业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合力和主流意识,事关公安工作全局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第二,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是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将舆论监督当作审视自身差距的镜子,是确保公安队伍建设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问题五:2014年以来涉警网络舆情热点事件有哪些 涉警舆情事件一直是舆情事件的热点,2014年以来,涉警网络舆情热点事件主要有:

河南农妇派出所自杀

洛阳警察抓贼反被当地警察抓事件分析

黑龙江男子袭警被击毙

由于不便放链接,更多的涉警舆情事件可以去蚁坊舆情百科里面去看,主要做舆情监测的,都会发布比较热的舆情事件,舆情报告不错,有些舆情报告里面总结了2014年度和2015年度所有的涉警网络舆情热点事件。

问题六: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怎样预防涉警舆情的产生 首先,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企业、个人及其他各类组织及其政治、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态度。它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

其次,民众对于新闻的认知往往通过网络等途径,新闻经过媒体润色之后更容易导致民众不满舆情的产生,我认为作为一名普通民警,应该做好本职工作,公平公正不纵容,但若执法时更体谅民众、更有人情味儿,则更让民众体会到执法者“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负面舆情则就产生的更少。

问题七:如何正确处置涉警舆情 公安机关舆情现状分析: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2. 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导致新闻报道不全面、不客观、不真实,最终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不简单,容易的问题变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释。涉警舆情发生后,一些公安机关没有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准确把握民众的心理,而是鉴于舆论危机的影响,盲目对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官方信息,往往因虚而不实、言行不当,引发网民的议论和指责,不利用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处置。而有的公安机关则在引导舆论工作中,态度较为偏激、强硬,非但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更是一度指责媒体的诸多不当,导致涉警舆情“叠加升级”,新闻媒体的批评显的愈发激烈,涉警舆情危机进一步加剧。

4. 协作“肠梗阻”严重。涉警舆情的引导处置,涉及到多个警种、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至关重要。目前,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在舆情引导处置上仍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协作机制,基层所队、机关职能科室之间任务分工不够明确,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基层一些执法单位之间的快速联动仍是“短板”,“独角戏”、“各自为阵”现象十分普遍,整体应对涉警舆情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基层公安机关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还存在问题,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尚未形成。

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对策

(1). 要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第一,要从稳定的高度认识舆情。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涉警舆情的发生,集中表达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愿望,如果公安机关引导、控制不当,就会引起网络等媒体的恶意炒作,形成涉警舆论危机,有的甚至发生警民冲突,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要从稳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认识涉警舆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第二,要从警情的高度把握舆情。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对涉警舆情保持高度敏锐性,在发生舆情后,要立即组织政工宣传等部门民警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置,防止舆情大规模“发酵”,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第三,要从形象的高度看待舆情。涉警舆情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关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舆情就是形象”>>

问题八:涉警舆情五防控 三、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对策

1. 要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第一,要从稳定的高度认识舆情。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涉警舆情的发生,集中表达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愿望,如果公安机关引导、控制不当,就会引起网络等媒体的恶意炒作,形成涉警舆论危机,有的甚至发生警民冲突,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要从稳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认识涉警舆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第二,要从警情的高度把握舆情。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对涉警舆情保持高度敏锐性,在发生舆情后,要立即组织政工宣传等部门民警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置,防止舆情大规模“发酵”,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第三,要从形象的高度看待舆情。涉警舆情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关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使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2. 要把握主动,在应对舆情上再发力。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把握涉警舆情话语主动权,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同时,市级公安机关也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势,向社会及时通报事件情况,赢得媒体、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开通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就是应对、引导媒体舆论的重要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在平台内设置话题的方式,来全力调控网民、公众的关注点。也就是说,通过便民服务在线、微博管理人员的话题策划,努力把社会的注意力、网民的关注点引导到特定的方向进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分散广大网民的注意力,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舆论领袖”作用。大众传播学认为,信息传播要经过“舆论领袖”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最终到达一般受众。我们可以充分借鉴这一理论,安排负责网络管理的民警,在热点网站、论坛、贴吧内持续不断地发表原创性的帖子,形成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树立一定的网络权威。在有舆情发生后,我们的“舆论领袖”民警,就可以客观、公正地发表看法、评述问题、解释真相,消除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质疑,达成一定的共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要扩大宣传,在正面引导上再强化。一是结合先进事迹宣传。要把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宣传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无私奉献、亲民爱民、英勇无畏的精神风貌,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员阳军、崛围山上的好民警徐中杰等的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工作重点宣传。要把确定的公安工作重点,如民生警务、社区警务、基层基础等,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大范围宣传,让公众了解和知晓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民生警务、便民服务在线等工作进行了宣传,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广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结合群众关切宣传。要本着“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公安机关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社会治安、小案件破获、小矛盾调处等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对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参与度、认同>>

问题九:当前涉警舆情危机的主要传播渠道有哪些? 涉警舆情危机的主要传播渠道和当前涉警舆情的特点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1.

“面对面”传播,之快。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实现了舆论传播由“点对面”向“面对面”的转变。舆论传播由诸多信息链支撑,且无明确的路径和中心,往往表

现为“秒杀”,难管难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体发出,就会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受众群体也瞬间膨胀,可见舆情特别是涉警类舆情的传播相当之快,

需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2.

“点与点”对接,范围之广。新媒体是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链接、强互动、移动化等特点。在互动中,涉警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参与者之间是整

个过程中的各个“节点”,他们之间即可相互发布、传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时间内实现“点与点”的对接,无需“把关”和“审核”,因此,参与者表达观点的权利

被“放大”,以致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即使简单的涉警舆情,也会因论坛、贴吧、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和互动被无限放大,短时间内将大范围扩散,从而引发网络舆

情负面效应。

3.

“片连片”议论,反响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的特点,加之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关

注,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一旦涉警类信息被媒体捕捉,尤其是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就会被网

络、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也不断跟进刊登消息,从而使得一条涉警类舆情被各个媒体阵地相继传播,形成了“片连片”议论的效

果,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并广泛议论,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

4.

“网和网”炒作,影响之深。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个人的“无责”意识。有的网站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接连发出片面性评价;有

的网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恶意进行炒作,从而在网络上产出了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

时,涉警舆情也发生了从网上向网下转化的情形,有的舆情直接转化为了现实中的警民冲突,可见,涉警舆情“网和网”炒作的影响可谓之深。

二、涉警舆情引导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

存在“呆板性”认识。工作中,部分民警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和思维,对舆情的作用、影响力缺乏足够性重视,片面地认为公安机关的主

业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单单是网络的几次发帖、回应,其影响力微乎其微。因此,工作中常常表现为反应迟缓,疏于引导,最终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

情应对的最佳时机,导致了涉警舆情的迅速扩散蔓延,给下步的处置工作带来被动。

2.

一贯“机械式”应对。对于涉警舆情,一些警种和部门应对的方法过于简单,应对能力不强,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一贯采取“捂、盖、瞒”的消极应对方式,

而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了对立面。同时,在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上,也始终保持着“敬而远

之”的态度,躲避或者拒绝媒体采访现象普遍存在。而涉警舆情发生后,使得相关信息媒体无法求证,只有偏听偏信当事人、受害人一方的说法,导致新闻报道不全

面、不客观、不真实,最终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不简单,容易的问题变得不容易。

3.

存在“盲目性”解释。涉警舆情发生后,一些公安机关没有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没有准确把握民众的心理,而是鉴于舆论危机的影响,盲目对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官

方信息,往往因虚而不实、言行不当,引发网民的议论和指责,不利用涉警>>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村民袭警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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