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抢劫未遂判多少年——蒙面抢劫需要哪些证据
关于世纪大盗张子强的故事?说的详细点。 (一)
答张子强,男,祖籍广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四岁那年随家人来到香港。张子强的父亲是两手空空随着当时的“逃港潮”逃到香港的。到香港后既没钱,也无一技之长,为了全家糊口,凭着在家乡对中草药的一点知识,在香港油麻地的庙街开了一个小小的“凉茶铺”,维持生计。
四五十年代的油麻地远远不是现在那个“寸土寸金”、富有身份象征的繁华地段。当时的油麻地很小,离海滩不远,一些地方只是海边的荒地,只有一些低矮的建筑,有点像后来的棚户区。住在这儿的不是穷人,就是一些三教九流之辈,常常发生一些黑社会的火并。
张子强就是在这样一个在三教九流的外界环境和拮据的家庭经济环境下长大的。他小学还没读完便无心上学,终日流连在“凉茶铺”周围,与街童玩耍、打架,慢慢地张子强就与街头恶棍和黑社会成员交往,“贼性”开始萌芽。
张子强先在父亲的“凉茶铺”做帮手,后来父亲见他不学好,又把他送到一间专做西装的裁缝店当学徒。早年张子强的父亲对儿子的教育是严厉的,以至后来张子强进了看守所还经常回忆起父亲当年打他的情景。
但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和拳头,都没有把张子强引上正道,反而使他对父亲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张子强至死都说,他对父亲没有什么感情。张子强很快开始涉入黑社会,并成为小头目,人称“一哥”。贵州在外面混黑社会的白玉山曾经是他的马仔,后来改做正业。
张子强12岁就开始进警察局,16岁第一次坐牢,在香港作案无数,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记录。
张子强(1955年—1998年),男,绰号“大富豪”,广西玉林人。4岁时随父母去香港定居,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
张子强曾策划绑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和香港富豪郭炳湘,获得数亿港元赎金,还策划绑架澳门著名富豪何鸿燊(但被警方识破,未遂),他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电视剧《插翅难逃》就是以他的犯罪团伙为原型的。
人物评价
这个终生以违法犯罪为职业的匪首,应该感谢法治。狱外,律师和香港学者希望香港特区法院引渡他回港受审,他们援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死刑而且可以立即执行的内地,没有给他引渡的机会。
这个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抢劫罪、绑架罪、走私武器、弹药罪。张子强被媒体称为“世纪贼王”。
犯罪记录
1991年以叶继欢为首的一伙匪徒,连续抢劫了香港观塘协和街及深水埠大埔道的7间金铺,劫得金饰价值达750多万元。1991年7月12日,抢劫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1亿6000万港元,张子强后来被捕,但法庭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将他无罪释放。
港英当局当时还赔偿给张子强一大笔钱,使张子强愈发张狂。张子强于此时在狱中结识叶继欢,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合作。1995年11月,在深圳枪杀香港居民蔡志雄。1996年5月,与叶继欢集团合谋绑架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勒索港币10亿3千8百万元。
张子强分得4亿3千8百万。叶继欢在作案前10天携带军火返港,意外与警方交火,重伤被捕,但叶的部下仍参与了绑架案。1997年9月,绑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币6亿元。张子强独得3亿元。
1997年10月,又策划绑架澳门第一富豪何鸿燊,被警方识破,未遂。1997年底,从内地非法购买800公斤烈性炸药,2000多枚雷管,并偷运到香港,图谋制造更大的恐怖事件。据炸药专家说,800公斤烈性炸药如果集中爆炸,足以炸平一座十几层的大厦。
正是这800公斤炸药,敲响了大富豪犯罪集团的丧钟。
法律知识趣味小问答选择题 (二)
答1.法律知识竞赛题(答案)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B )年。
A、1949年B、1954年C、1950年D、1982年 2.( B)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B、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
A、人民B、中国 *** 4.中华人民共和国(B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B、公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B )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B、人格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于(C )正式施行的。 A、1991年1月1曰B、1991年9月4曰 C、1992年1月1曰D、1999年11月1曰 7.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B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武力B、法律 8.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B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B、抚养 9.( A)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A、任何组织和个人B、学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在(A )颁布的。 A、1986年B、1978年 11.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B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A、任何时候B、国家法定节假曰外 12.禁止在( C)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A、居民住宅区B、厂矿企业C、中小学校D、商业区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 A)责任。
A、直接B、间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要把青少年培养成(B )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A、品德、智力、体质、美育 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15.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学,(A )就违法了。 A、未成年人B、父母、监护人 二.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填入对或错) 1.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3.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 4. 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条款,是要求大人的,我们知道了也没用。
(* ) 7.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时,要迅速躲好,伺机逃走求救。( √) 10. 我被人家抢过钱,所以我必须再从他人身上抢回来,这也是一种正当防卫的手段。
( *) 11.同学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友告诉陌生人。(√ ) 12.李刚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了李刚,这应该说是见义勇为。
(* ) 13.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同学们上下学最好结伴一起走。
(√ ) 三、填空题(请将正确的答案填入括号内) 1.父母不让子女上学,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监护人的义务有(监护义务)和( 抚养义务)两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 4.为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有些公共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例如(营业性舞厅)、(歌厅 )等场所。
5.每年6月26曰,是国际(禁毒)曰。
2.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这两道题是公务员考试的真题,当时给的答案是:
第一题D 【解析】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故答案为D。
第二题A 【解析】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答案有待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
第一题:BD
第二题:C
A项中四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构成犯罪既遂,甲不单独成立其他犯罪形态,即甲与其他三人一起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构成犯罪未遂;C项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即“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犯罪未遂,而是构成犯罪预备,或者说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D项中甲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3.需要一些关于法律知识的问答题,不是要具体的事件的.
(2006年) 案情: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
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
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
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乙察觉出甲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
甲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乙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
在这种情况下,甲供述了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
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
公安机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刑讯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
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问题: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答案及解析: 1.甲开走他人面包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即使面包车没有锁,但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该车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遗忘物。 《刑法》第264条规定了盗窃罪,该条指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据此,盗窃罪可以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领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在本案中,甲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2.甲对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甲虽然开始打算实施抢夺,但在乙抓住车门不放时,甲加速行驶的行为已经属于暴力行为,因而不是转化型抢劫,而应直接认定为抢劫罪,而且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刑法》第263条规定了抢劫罪,该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甲暴力获取财产的行为构成抢劫,同时暴力行为导致乙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3.甲对男生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而不构成拐卖儿童罪。表面上看甲以儿童换取了商品,但这种行为并非属于出卖儿童,商店老板也没有收买儿童的意思。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拐骗儿童罪,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刑法第240条指出: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但甲在将男生留在商店时并无出卖的故意,也不会造成出卖的后果,只是想骗取老板的信任从而得到高档烟酒,因而是拐骗行为。
4.甲对商店老板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5.丙、丁对甲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3条第(三)项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2006年7月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也对此予以了规定)。
在本案中,丙、丁在讯问甲的过程中,因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
丙、丁。
4.有关法律的问答题,最好是选择题
1.我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财物、(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
A.责令赔偿 B.责令悔过 C.责令停产停业 D.限期改正 2.死刑只适用于( )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的 B.罪行极其严重的 C.危害国家安全的 D.危害公共安全的 3.郭某在一僻静的胡同里遇一年青妇年,顿生歹念,将其抱住,竟然对其实施奸淫。恰好李某下班路过此胡同,见此情景,遂拾一石块朝郭某砸去,不料正中郭某头部,郭某当场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过失致人死亡罪 4.某人因偷税、抗税,依法应追究其: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经济责任 D.民事责任 5.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 6.在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自由中,居首要地位的自由是: A.出版自由 B.结社自由 C.言论自由 D. *** 自由 7.人民法院是: A.司法机关 B.公安机关 C.国家审判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 8.人民检察院是: 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权力机关 C.纪律检查机关 D.法律监督机关 9.( )是多党合作的最高原则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实行组织独立 C.中国 *** 的领导 D.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0.公安局给予某人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属于: A.行政执法行为 B.行政司法行为 C.行政立法行为 D.具体行政行为 11.在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中,起纲领性作用的是: A.宪法 B.合同法 C.民法通则 D.商法 1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何时产生: A.登记 B.批准 C.申请 D.成立 13.下列权利属于身份权的有: A.名誉权 B.监护权 C.著作权 D.姓名权 14.大学生周某天生丽质,画家方某邀其做模特,双方约定方每次给周劳务费100元。后方将周之裸体肖像刊于某画册之中,周发现后将方诉之法院,法院认定方侵犯了周的: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15.知识产权是基于人的( )而产生的权利 A.智力创造活动 B.体力创造活动 C.作品 D.著作初稿 16.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某申请人提交的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申请材料时,发现该申请人两年前曾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司法行政机关应否对该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A.不应颁发,因为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B.不应颁发,因为其刑满释放不久,需要考察一段时间 C.不应颁发,因为其不具有律师执业的行为能力 D.应予颁发,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17.当今世界的法律系主要分为( )。 A.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B.亚太法系和欧美法系 C.刑法和民法 D.成文法系和判例法系 18.我国案件审理程序实行的是( )。
A.两审终审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B.单纯的两审终审判,两审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C.一审终审制,但允许上诉 D.一审终审但可以复核 19.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 )。 A.一般法和特别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成文法和习惯法 20.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 )。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1.十六大报告要求到( )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A. 2010 B. 2020 C. 2021 D. 2050 22.甲扬言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
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23.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表示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24.两个或两个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应公告( )。 A.申请在先的商标 B.申请人效益较好的使用商标 C.使用在先的商标 D.在不同地点范围内分别使用 25.某公民某一文学作品在其死亡后,根据著作法的规定( )。
A.该作品修改权由其继承人所有 B.该作品的修改权由国家所有 C.该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其继承人所有 D.该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经过50年后将不受保护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 )年。 A.4年 B.3年 C.5年 D.10年 27.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
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A.受理此案 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移送乙市法院管辖 D.移送丙市法院管辖 28.数罪并罚时,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 )。 A.无须执行 B.可以不执行 C.可以执行 D.仍须执行 29.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首先应当满足需要的是( )。
A.航运 B.农业用水 C.工业用水 D.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30.涉及经济合同中的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31.某公民死亡,其子女开始继承其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产生的某公民死亡。
5.谁又关于法律的问题
刑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个选项所列人员可以成为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体?
A. 乡 *** 办公室秘书
B. 大学校长
C. 电视台主持人
D. 国有公司经理
答案A
解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
2. 某机场的机械师陆某对机场领导人员心怀不满,在某次为等待执行任务的一架波音747客机进行机械检修时,故意对飞机的发动机装置进行了破坏。但恰好这架飞机此次没有投入运营。在第二天运营前机械师陈某在对飞机进行检修时发现了故障及时进行了排除。对陆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
B. 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
C.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既遂
D.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
答案D
解析:危险犯足以造成法定危险状态即为既遂。
3. 以下犯罪行为的主体哪一种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A. 玩忽职守罪
B. 帮助犯罪分了逃避处罚罪
C.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D.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答案:D
解析;见《刑法》第397、398、417、419条之规定。
4. 行为人以谋利为目的,意欲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但由于交通工具简陋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的后果,对该行为应如何认定?
A.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严重情节
B.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界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重伤罪并罚
C.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择一重罪处罚
D.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
答案:A
解析:见《刑法》第321条,加重罪状。
5. 行为人高某在盗掘古墓葬的过程中,造成大量的珍贵文物严重毁损,对高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 盗掘古墓葬罪的严重情节
B. 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
C. 盗掘古墓葬罪与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并罚
D. 资掘古墓葬罪与故意损毁珍贵文物罪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A
解析: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属于盗掘古墓葬罪的加重罪状。见《刑法》第328条。
6. 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后,出于灭口的目的而将被害人杀害,对行为人的行为如何认定?
A.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B. 抢劫罪
C.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D. 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解析:抢劫中的一罪与数罪,实施抢劫中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被害人死亡的,只能以抢劫罪论处;如果行为人抢劫财物后为灭口将被害人杀死的,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如果行为人是杀人后发现死者有财物将其窃取数额较大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若数额小,仍以故意杀人一罪论。
绑架李嘉诚的儿子的哪个人叫什么名字? (三)
答张子强,男,祖籍广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四岁那年随家人来到香港。 张子强的父亲是两手空空随着当时的“逃港潮”逃到香港的。到香港后既没钱,也无一技之长,为了全家糊口,凭着在家乡对中草药的一点知识,在香港油麻地的庙街开了一个小小的“凉茶铺”,维持生计。张子强就是在这样一个三教九流的外界环境和拮据的家庭经济环境下长大的。他小学还没读完便无心上学,终日流连在“凉茶铺”周围,与街童玩耍、打架,慢慢地张子强就与街头恶棍和B社会成员交往,“贼性”开始萌芽。
张子强先在父亲的“凉茶铺”做帮手,后来父亲见他不学好,又把他送到一间专做西装的裁缝店当学徒。早年张子强的父亲对儿子的教育是严厉的,以至后来张子强进了看守所还经常回忆起父亲当年打他的情景。但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和拳头,都没有把张子强引上正道,反而使他对父亲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张子强至死都说,他对父亲没有什么感情。
张子强很快开始涉入B社会,并成为小头目,人称“一哥”。他12岁就开始进Pol.ice局,16岁第一次坐牢,在香港作案无数,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记录。成年以后的张子强,尽管已结婚、成家、生子,但并没有“金盆洗手”,在抢劫劳力士得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阴谋。
1991年7月12日上午,也就是劳力士案件的一年半以后,香港某银行要调配一部分现金到美国。由香港卫安护卫公司的装甲解款车运送这批现金到启德机场,然后空运到美国,其中有美金1700万,港币3500万,总值约港币1.7亿元。
卫安护卫公司的装甲解款车开进启德机场的仓库区,车子在货运行政楼前停下。其中一名押运员下车走进行政楼办手续,另外三名手持猎枪的押运员两人站在车头,一人坐在车厢里,担任警戒。
此时仿佛劳力士劫案的重演,在装甲解款车前突然又出现了五名劫匪,其中四名戴面罩,一名没有戴,没有戴面罩的这个人就是张子强。张子强持手枪冲在前,领着两名匪徒首先将车头的两名押运员用手枪逼进车厢内,其他的匪徒冲进车厢内,用手枪顶住了里面的押运员。 三名押运员立即被劫匪用布蒙住了眼睛和嘴巴。一名蒙面劫匪跳进了驾驶室,解款车像脱缰的野马疾驰而去。
1996年其绑架香港两位富商李泽巨(李嘉城的大儿子)和郭炳湘 张子强单枪匹马闯进李家,张口就要二十亿,李嘉诚正在吃早餐,客客气气地请他坐下,然后说二十亿不可能一下子之间就调得出来,他需要时间筹钱。张子强当时身上捆绑了很多de-tona-tor,并要求不准报警,而且要准备现金,并且备车让他安全离开。后来李嘉诚说只能给十亿现金,花了三个多小时用编织袋装了N袋现金给张子强装到车上,并且李嘉诚真的没报警,让张子强成功劫走十亿港币,也是迄今为止香港劫案最高勒索金额。
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子强等5人死刑。
号称“大富豪”的张子强犯罪集团几年里横行于香港和内地,绑架抢劫,走私武器,运输爆炸物,令香港一班豪极人物对其亦规避再三。
1998年1月10日京穗港三地警方秘密开会,1月26日在汕尾拿下张子强及同伙。8月26日,香港警方突袭张子强在港住处和亲属住所,逮捕了15名涉嫌为张子强洗钱的张的亲属,冻结了1.6亿港元的物品。11月12日张子强等5名主犯被判死刑。在审判张子强集团的日子,在广州中院周围军警荷枪实弹戒备森严。其间,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表示,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子强犯罪集团人员的审判,无损香港的司法管辖权,人们不应对香港的司法独立产生疑虑。显示出的独立性在于,在广州,张子强的6.6亿元人民币黑财悉数充公;在香港,11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撤销了律政司对张子强集团成员13名亲属的财产冻结令,认为现阶段证据不足以冻结这1.6亿多港元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物业住宅、珠宝、游艇、古玩、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内地传媒对张子强案的报道相当有限,但黑社会这个名词将会愈来愈多地挂在人们嘴边。
1998年,张子强的名字无人不知。
张子强另一个出名之处,是香港警方似乎对他无能为力。不是抓不到他,而是抓到他以后,又不得不放他出去,每次他手上都高举着一个“V”字。
这回被内地公安逮着了,并且依照内地的法律审理宣判了死刑。由于张子强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也分别在内地和香港,有关张子强该不该由内地司法机关审判,各种言论铺天盖地。但无论是香港司法部门,还是内地司法部门,均一致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审判是有法可依的。
至1998年他与多名同伙在中国大陆被捕,案件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他与其中4名同党被判处死刑,于12月被处决。外间传言:张子强曾以“身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点在香港”为理由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返回香港受审,以图得以避过死刑,但为香港政府所拒绝。当时港府向外间公布的理由为:“因为内地公安以他曾在内地犯案为理由,所以享有司法管辖权”,而在案件审理期间,亦积极向内地法院提供证供。事件引起了有关罪犯于内地被捕受审而应否引渡回港受审问题的争议,并延续至今日。
电影《轰天绑架大富豪》便是以张子强的故事为蓝本
张子强被抓香港市民拍手称快,但香港刑法没有死刑,张子强被处决,内地司法机关可谓帮香港市民也是为中国人民除了一个大害!香港重犯张子强在广东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内地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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