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罚款没有任何票据合法不—单位罚款不给收据违不违法
- 1、收费不给我收据 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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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不给我收据 是不是违法的? (一)
最佳答案如果行政机关收费时拒绝开具收据,行政相对人可以以行政违法为由,拒绝交费。
法律分析
各级行政机关收取费用必须及时、足额缴入同级国库。也就是说我们收上来的每一笔收费都要缴到国库,这就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应当向当事人开具法定收据、清单。未出具收据的收费通常来说当事人是可以拒绝的,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权。在收费的时候,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向申请人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以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开具,则属于乱收费,当事人可以拒绝交款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权。不过需要注意,收费收据和罚款收据的区别:1、未出具统一部门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成立与效力。2、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3、既然缴纳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那么就不会因是否依法依规缴纳罚款而影响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成立与效力,更不会因是否使用统一部门制发的罚款收据而影响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成立与效力。如果行政机关收费的时候不开收据的话,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拒绝缴纳,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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