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如何避免违法犯罪政治回答--青少年应如何预防违法远离犯罪
青少年应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一)
优质回答A
青少年应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一、
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良好品行起着潜移化的作用。搞好家庭预防,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掌握孩子的消费来源。
16岁以下的孩子都没有工作,他们的消费来源于父母及亲属的支持,为此,父母对孩子手中钱的来源和去向,一定要心中有数,如孩子经常出没消费场所购置消费品是否与你给的钱平衡?他消费是否高于你给予他的?如果孩子花钱大手大脚毫不心疼,父母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对他的消费要加以控制。
2、留意孩子结交的朋友。
青少年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形式最明显的区别是青少年共同作案,哥们意气重,他们聚在一起,互相壮胆,很可能瞬间成为阶下囚。因此,父母对孩子所交的朋友要了解,经常对孩子敲响警钟,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警惕孩子的诺言。
现在有的孩子不善于与父母交流,与父母明显存在代沟,有的孩子在外面做了违法的事,回来后来不是回避父母,就是编造谎言欺骗父母,一次欺骗得逞,他就可能一而再,再而三撒谎,久而久之养成侥幸心理。对此,做父母的要主动和孩子谈心、交流思想,从中捕捉孩子的思想动态。同时,父母要注意观其言、察其色。如果发现孩子说谎,要及时了解他说谎的目的和动机,不要被孩子的谎言蒙住双眼,要知道所有的诈骗犯都是以谎言蒙蔽了被害者。
4、注重自己的表率作用。
一些做父母的总希望自己的孩子早日成才,往往忽视了自己的表率作用。其实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做父母的如果赌博,当着孩子的面收礼受贿,做出违法的事,就会给孩子纯洁的心灵抹上阴影。这样的父母用再深的道理教育孩子也无济于事,在孩子眼中,他们已失去了教育人的资格。因此家长只有自己做好样子,才能让孩子敬重信服。
(二、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
1、教书和育人并重
,克服单纯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
。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青少年时期是人的品德、个性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学校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大力宣传和灌输共产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思想,提倡奉献精神和社会公德,弘扬正气的优良的民族传统。经激励青少年学生自强、自立、自律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他们的思想修养。
2、进行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不能准确地预测只有学法并用以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有效地避免误入歧途,自觉地抵制犯罪的诱惑。学校通过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可以帮助学生牢固地树立法制观念,把守法化为自觉的行动。
3、开展性教育,普及性知识。
学校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应当展开对青少年的性教育。通过对青少年进行必要的性知识的普及,使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科学地认识自己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消除性神秘感,树立正确的性道德观念,增强自身对不良性刺激的免疫力和抵抗力,从而使青少年的性犯罪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社会预防青少年犯罪
1、社会动员,全力推进。
各级行政、司法、教育、宣传组织要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通过以案释法、法制论坛,选派法制校外辅导员等多种形式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青少年良好的道德法律观念。
2、花大力气净化社会环境。
目前在一些地区“黄潮”又呈抬头的趋势,公安、文化与出版部门应当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杜绝色情淫秽暴力书刊和淫秽物品,大力推荐有良好社会效益的作品,多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
3、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体系。
以便社会各界,包括青少年自身有一个行为的衡量标准和准则,做到有法必依。另外,应当进一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注意研究青少年自身缺点,对他们予以多层次,多方面的教育和保护,力争创造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4、社会是保障,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
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偷、抢等。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数失衡,造成务工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5、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
我们应该建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探讨网络伦理规范,明确各种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形成网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构建和规范网络伦理,为网络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
6、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
政府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的工作,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进行引导、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7、团组织充分发挥青少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级团组织应以社会发展的眼光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会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积极的作好青少年犯罪的感化、教育、挽救工作,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为了祖国的明天,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八上政治 (二)
优质回答如何加强自我防范八上政治如下:
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3、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4、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八上政治常见问答题:
如何做到遵章守法?(生活在法治社会里,我们应该怎么做?)
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3、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为什么要讲诚信?
1、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一个价值准则,是一种道德规范和品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也是一项民法原则。
2、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是我们融入社会的“通行证”。
3、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企业只有坚持诚信经营、诚信办事,才能塑造良好的形象和信誉,赢得客户;才能带来持久的效益,长盛不衰。
4、诚信促进社会文明、国家兴旺。国无信则衰,社会成员之间以诚相待、以信为本,能够增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
5、诚信能够降低社会交往和市场交易成本,积累社会资本。
6、人人讲究诚信,就能够提高国家的形象和声誉,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 (三)
优质回答一、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
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 *** 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
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
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
为人父母者,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爱好,给孩子做好表率。
同时,这也是社会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一项工作,要提高婚姻质量,加强对父母(家长)的培养,不仅要提高这些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
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武汉一酷爱玩网络游戏的16岁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亲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钱。
母亲的脸、腰上被砍了6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当他逃离现场时,母亲还追着喊:“伢,你把毛线衣穿上,莫冻着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都是娇惯、纵容种下的苦果。
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们如何做人,经常观察、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多一分体贴,少一些训斥;
多一分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专横。
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3、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职责,但并未规定父母教育不力所应承担的严厉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条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责令其严加管教”,但不管教怎么办?尤其是对父母已经离异(且已另外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
法律应增加规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在英国就有“孩子逃学、父母坐牢”的做法。
一位母亲因为女儿经常逃学,而被判监禁60天,她上诉后,尽管刑期减半,但仍要执行30天的监禁。
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有委员就曾提出建议:针对青少年犯罪,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处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看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三、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在《综合性预防犯罪措施汇编》第10条中写到:“学校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儿童的发育成型有许多年是在为了满足他们的教育和社会化需要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中度过的。
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
更具体地说,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
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期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否则,如果学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笔者以为,学校的教育工作应该主要做到:
1、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1款)
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做法,真正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学校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
“传道”是第一位的。
学校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培养学生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个高尚的人;然后才是“授业解惑”,传授各种知识,增强将来为社会服务的本领。
那种只“授业”不“传道”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
我们尤其应注意抓好“后进生”、“双差生”的教育。
对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一般来讲,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时的“差”,并不代表全面、永远的差,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和教育,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先进生”,成为将来对社会有益的人 或者国家的栋梁之材。
2、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
“为人师表”!教师对学生的模范表率和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响是终生受益的。
这方面不乏其例。
要想使学生懂法,教师必须先学法,要想使学生做好人,教师必须先做好人,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
这须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我国现已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应大胆改进教师制度,使教师能进能出,对那些品质低劣、不能为人“师”的人,要及时将其淘汰出局;对于那些歧视学生,动辄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予以严厉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采的法制教育活动。
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四、社会预防
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要做到 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
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据报道,今年9月在安徽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一抢劫案件,18个被告中,只有一个19岁,其他均为未成年,最小的才15岁。
这是一群在城市游荡的孩子,一没钱就几个人凑在一起,窜到街上,见人峰拥而上,先打后抢。
更有甚者,近几年来不断有青少年组成的带有封建帮会色彩和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净干些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抢劫、敲诈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称霸一方。
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年仅14岁的少年被捆绑双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个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2岁,他们成立了“好汉帮”、“神龙教”,还有敢死队,其中有“老大”、“军师”、“打手”等。
少年“黑社会”已露端倪!
2、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 *** ,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
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 *** ,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比如,据报道,去年上海市一名17岁的少女因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刀将其母亲砍杀致死。
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两名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耐心规劝,居然动手“修理”了8名老师长达1小时,造成2名老师下鄂骨折,一名怀孕女教师险些流产。
时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训斥,放学后用一把小刀连刺老师十刀,致老师惨死刀下。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仅仅是两人因打台球发生口角,郑××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被害人连捅四刀而致人死亡。
一个高中学生,平时在班上表现、学习都不错,在一天打台球时,仅仅是因跟随一个同学找另外一学校的学生出气,主犯在打人过程掏走了30多元钱,结果李××因构成抢劫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我们所曾办过一起 *** 案,三个被告均为未成年人,一个才15岁,但在对付舞厅小姐实施 *** 时,显得非常“老练”。
另据报道,2001年2月8日,北京海淀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本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案,该公司在交纳上网费时,发现在北京电报局的163上网帐号被人盗用,累计损失达40余万元。
经公安部门认真排查,终于将本市第一个黑客——年轻的在校大学生卢某抓获。
实际上,现在很多制造病毒的“高手”都是青少年。
再者,犯罪的低龄化也比较突出。
13、14岁的小孩动辄拿刀伤人、杀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
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
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
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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