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判缓刑案例
- 1、请您帮助我哦 刑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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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帮助我哦 刑法案例分析 (一)
最佳答案一、1999年12月,因乙已年满14周岁,其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但由于乙是未成年人,在甲的教唆下实施犯罪,犯罪后能自首并有立功表现,因此对乙应当减轻处罚。
二、甲在缓刑考验期内教唆乙犯罪,属于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成立累犯;但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侮辱罪)和后罪(强奸罪——此注:刑法中没有“教唆罪”这一罪名)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并后减”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甲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以主犯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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