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程序—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近日网友“lx0329”问政:
现在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市民政局回复如下:
您好。按照《民法典》及民政部有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登记申请书》(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经初审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后,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详情可咨询各婚姻登记机关。目前我市婚姻登记业务实行预约办理制度,我市各婚姻登记机关预约咨询电话如下:
萨尔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666119
让胡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153122 5153126
龙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243755
红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782108
大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177661
肇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532102
肇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8230576
杜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422778
林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322634
问政热线:6666669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酷斯法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办理离婚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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