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离婚律师收费——离婚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宁波
前言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但夫妻关系的破裂却不能阻隔任一方与孩子的天然血缘关系,有些夫妻双方都争抢孩子的抚养权,或许是因为亲情,或许仅仅是自私的报复。而有些时候,夫妻双方均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此时孩子如同一个累赘,个个恨不得“抛之而后快”,那么此种情形时,作为维护社会公众秩序,解决相关纠纷的第三方——司法系统,将会如何应对并作出更为合理的安排呢?下面本律师将以案说法,给大家一些浅薄之见:
案例一:夫妻争夺抚养权,谁的条件更适合怎么认定?(下列当事人系化名)
离婚
张A(男方)和李B(女方)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在大学期间就认识,毕业后由于张A一直忙于事业,经常不着家,忽视妻子李B感受,致使李B多生怨言,之后,李B希望通过生孩子的方式缓和二人关系,2年后,二人如愿生下一女贝贝。但女儿贝贝的到来不仅没有缓和二人关系,反而成为双方的矛盾点,二人多次由于婆媳矛盾等琐事争吵。2年后,李B因不堪忍受家庭冷暴力而搬出家庭,二人处于分居状态。分居约一年后,李B一纸诉状,诉请离婚。
离婚期间,经双方证据显示,张A工资待遇、婚前财产、房屋、学校方面明显处于优势,而其母亲冯某可以有时间照顾孩子。李B经济状况处于劣势。鉴此种种,一审期间,抚养权判决归于男方。李B对一审判决不服,于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李B委托了律师,经律师准备后提交了新证据:张A婚内嫖娼证据、李B用自身积蓄购买了房产并支付了首付证据(二审期间新购买)、李B与张A分居期间多次要求探望孩子,但张A及其妈妈予以阻拦且藏匿孩子的证据等。
二审期间,双方均进行了新证据交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B作为孩子的母亲,抚养孩子至两岁时因家庭纠纷气愤搬离住所,但于一周内联系张A,要求单独抚养孩子,由于张A单方面的阻拦,致使李B作为母亲却无法与孩子见面更无法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张A的行为损害了李B的权益。贝贝一年内一直由张A及其奶奶看顾,对母亲没有印象,故更愿意与爸爸生活,但这不代表与爸爸生活是更好的选择。其次,李B提供的张A嫖娼证据,经法庭质证后认定有效。最后,李B在诉讼后,极力争取为孩子创造更好地环境,并通过努力购买了房子,能够使贝贝正常读书,且李B工作时间比较好,能够协调孩子上、放学。综上,法院认为抚养权判决归于李B更为合适。综上,二审法院改判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案例二:离婚时,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怎么判?
王A与赵B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已满5周岁,孩子因先天性存在疾病的原因,每年都有一笔不小的医疗费开支。2022年11月,赵B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经双方多次调解,双方仍旧表示无法继续生活,要求离婚,对于抚养权问题,二人均表示出了严重的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甚至有将孩子进行遗弃的嫌疑。
法院经过多次审理后认为:尽管本案父母双方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但离婚案件不仅涉及夫妻感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本案中,夫妻二人均不愿意尽到相关义务,如果法院强行判决孩子归某一方抚养,抚养的一方会视其为一种负担,对孩子的伤害更大,后果不堪设想,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故终审判决不准离婚。
律师结语
“劳燕分飞”对夫妻双方都是一种伤害,离婚有时候是一种扩大伤害,有时也是一个止损。对于成年人而言,我们应该从各家长远和综合考虑的角度上作出一个最为合适的选择。但在这些选择中,无论如何选择,往往孩子都是最大的受害者。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孩子并不是任何一个人的附属物,从法律上来说,孩子也应该是一个有着人格等各项权益的主体。未成年人的非法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害。未来,随着我国法制化道路的完善,离婚纠纷中涉及的孩子抚养权等孩子权益将尽可能的得到来自社会、法律、司法机关的多方面保护!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酷斯法希望慈溪离婚律师收费——离婚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宁波,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