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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2025-03-22 01:40 分类:离婚 阅读:
 

一、相关案例

你是否听过这样的事情:夫妻感情好时,浓情蜜意签下协议,约定财产全归一方所有,可等到感情破裂,一方持协议闹上法庭,要求按协议分割财产时,却被另一方反咬一口:“这是婚内赠与,我可以全部撤销!”

日常生活中,类似的案例似乎屡见不鲜。那么,婚内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司法实务中,对此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类认定为夫妻对其财产的合法处分。如某法院认为,若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形式,也不是附条件的协议约定的话,应当认定为是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故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又如某法院认定,协议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涉财产及债务归属的整体约定,并非目的在于将一方个人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的合同。而另一类则将此类协议认定为婚内赠与合同。如某法院所言,该约定的实质为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于婚姻存续期间签订,故而系夫妻之间的赠与,亦非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所以赠与方在财产的权利转移前享有撤销权。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文启律师说法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夫妻选择签订夫妻财产协议以避免纠纷,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划分方式仅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四种方式,但实践中常出现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归某方个人所有的情况,从字面上来看,这种约定方式不符合民法典关于婚姻财产协议的规定。

实践中是否承认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归某方个人所有的情况,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婚后约定归另一方所有的,法院可能会认定为是夫妻之间的赠与,如果这种协议被认定为赠与,那么赠与人在未交付或者过户前可以任意撤销。其次,对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约定该共同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法院一般会认为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有效。最后,如果该协议中带有该协议目的为离婚等表述,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离婚协议,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该协议并不生效。

图片来自ai

对于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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