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要跟孩子说吗
- 1、该如何告诉自己的孩子父母已经离婚了?
- 2、家长离婚需要告诉孩子吗?为什么?
- 3、你认为夫妻离婚到底要不要告诉孩子
- 4、父母离婚第一时间要不要告诉孩子?该怎么与孩子说不会伤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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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告诉自己的孩子父母已经离婚了? (一)
最佳答案随着生活节奏发展越来越快,夫妻的离婚率也在慢慢上升。而其实,夫妻不和想要离婚受伤害最大的还是自己的孩子,因为他们可能突然之间就失去了父母的陪伴,长大的过程中也缺失了原本该有的爱。所以,父母离婚有时候就会选择瞒着孩子,但是结果反而还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那么,父母离婚后该如何告诉自己的孩子呢?接下来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委婉告诉孩子
首先,父母可以委婉地告诉孩子,自己只是性格和生活方面不合适,并不适合再接着在一起,而且绝对不要让孩子觉得父母离婚是孩子的问题,而要耐心告诉他,这不是他的错,否则,孩子很容易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二、避免在孩子面前争吵
很多父母在离婚之前总是会经历一些矛盾和争吵的过程,而这些场面会经常让孩子看到,导致孩子陷入父母关系不和的恐慌之中,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父母无论离婚前或者离婚后,都不应该在孩子面前争吵,否则很容易让孩子受伤。
三、表达对孩子足够的爱
其次,父母告诉孩子离婚之后,要表达对孩子足够的爱,告诉他父母只是分开生活,但是还是会一起照顾他,陪着他一起成长,负起对他的责任。所以,最重要的还是要给孩子足够的爱,才能体面的离婚。
最后,各位读者,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吗?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一下!
家长离婚需要告诉孩子吗?为什么? (二)
最佳答案对于大多数孩子的家庭来说,我觉得该跟孩子说,且是在离婚之前就跟他说。父母总觉得孩子还小,跟他讲他也不懂你们的想法,其实我觉得这个观点是错误的。现在的小孩不要说是在上初中、高中的了,就算是个小学生他们的理解能力、成熟度都是我们看低了的。
在离婚之前跟孩子讲清楚,虽然在当时会对孩子影响很大,但是只要你们好好认真的跟他沟通,一般的孩子还是能够明白的。在离婚之前跟孩子说的另一个原因是离婚这件是不仅仅只是你们夫妻两人的事,对于你们的孩子,他也是这件事的事件主角之一。你们离婚了在孩子还没成年的情况下,是不是会有涉及到孩子跟谁的问题?孩子作为这个事情的主角,他虽然已经不能够阻止你们离婚,但是他难道对于跟他有关的这么个重要的事情的知情权都没有吗?!
你们不说是想隐瞒到什么时候?总会有瞒不住的一天。当这一天来临,你们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甚至结婚,那么对他的影响自然是不大,但是如果他还不大,那么离婚这件事对他的打击会很大,但是,你们的隐瞒对他的打击会更大,甚至有些孩子会产生逆反心理,从此走上一条崎岖坎坷的路。当然也会有特殊的情况,你们的孩子还很小很小,他们还不能理解离婚这个词所代表的意思。你们的孩子性格执拗偏激,也许需要更长的铺垫才好跟他讲这个事情。
最后的最后,我要说的是讲不讲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的,但是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还是告诉孩子,让他们在清醒中成长也好过在欺瞒下爆发。离婚关系到的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所以且行且珍惜!
你认为夫妻离婚到底要不要告诉孩子 (三)
最佳答案应该要。
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
父母离婚第一时间要不要告诉孩子?该怎么与孩子说不会伤害孩子? (四)
最佳答案我觉得父母决定离婚之前就应该告诉孩子,不要以为孩子不懂,其实他们早就有所察觉,只是不愿意面对而已,不要把他们当成孩子,他们也是这个家庭成员的一部分,当你们决定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和孩子商量,不要让孩子最后一个知道,这样会让他们觉得很伤心,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因为你们离婚就已经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想要弥补这份伤害,只能靠你们的陪伴,离婚后父母也应该尽可能抽时间陪伴孩子,让他们知道自己并没有被抛弃。
如今社会夫妻离婚率很高,夫妻两人过不下去选择离婚很正常,大家也都可以理解,但是对于夫妻双方有孩子的家庭来说,这个问题就显得有些棘手,父母再怎么不和,但是他们对孩子的爱始终如一,他们也知道这场纷争最后的牺牲品就是孩子,很多夫妻纠结离婚主要都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希望尽可能降低对孩子的伤害,但是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对于孩子来说也不会幸福。
很多离婚父亲都有咨询过这个问题,父母离婚是否要告诉孩子,该如何告诉孩子这个问题,怎样才能让他们更快接受这个结果,这些都是父母们所担心的问题,既然你们离婚已经成为事实,那么如今可以做的就是面度现实,必须在你们决定离婚前就告诉孩子这件事情,让孩子知道你们的选择。
你可以和孩子进行一些沟通,尽量用平稳的口气和孩子商量这个事情,而不是单纯给孩子一个结果,让孩子知道这段感情继续下去也没有任何的结果,但是你们可以保证对孩子的爱和关心,试图得到孩子的原谅,相信孩子会理解你们。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夫妻离婚要跟孩子说吗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