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的区别-申请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并提交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和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等材料。
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需要下列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
(二)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三)财产分割意见或者处理方案。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条还明确规定了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首先,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最后,离婚登记后,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交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及财产分割意见或者处理方案。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交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及财产分割意见或者处理方案。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最后,离婚登记后,双方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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