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居住协议离婚不离家__离婚一起居住 共同生活
我们今天向大家介绍两位来自安徽的90后单亲妈妈——王洁和李欢。王洁有一位5岁的女儿,李欢有一位7岁的儿子。去年,两人选择了全新的家庭模式:“离婚搭子”,她们共同居住并抚养孩子。近日,这种新型模式引起了公众关注。
有些人对她们表示祝福,形容为“拥有闺蜜陪伴、儿女双全、过得宛如神仙般幸福的日子”。然而,也有人提出疑虑,认为“迟早会因为矛盾而分开”或者强调“没有男性的家庭并不完整”。对于这些观点,我们拜访了这两位单亲妈妈,了解她们在共同居住后的生活变化以及如何共享育儿责任的建议。以下是采访内容。
导语:
33岁的李欢是半自由职业者,有一位7岁的儿子,曾经独自照顾孩子6年。33岁的王洁是行政工作者, 有一位5岁的女儿,曾经独自照顾孩子1年。她们因离婚而相识,如今选择成为“离婚搭子”,共同照顾孩子。
问答环节:
Q: 在您们决定成为"离婚搭子"之前,生活状况是什么样子呢?是什么原因让你们考虑一起居住?
A: 李欢:我是在孩子半岁时离婚的,之后独自照顾孩子6年。王洁虽然还未正式离婚,但因心理压力过大已准备独自面对生活。朋友李欢得知情况,邀请她一起来合肥与自己同住,她欣然接受。两人共同生活已经半年,从中获得的快乐远远超过独自负担家庭所带来的痛苦。
Q: 那么,你们目前居住的房子怎么样呢?你们之间的房间归属和费用又是怎么安排的呢?
A: 王洁:房子是李欢购买的,地点在合肥的高新区,地理位置优越。我每月需支付给李欢2000元租金用于家庭开支。室内空间宽敞舒适,共有三间卧室供我们使用,另外一间则作为孩子学习和活动的区域。
总结:
我们发现,共同照顾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双方能够更好地相互支持,减轻育儿压力。同时,这种形式也能最大化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经济压力。尽管社会传统观念仍然存在,但是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真正的幸福在于真正热爱自己的生活。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共同居住协议离婚不离家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