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怎样用法律争回小孩抚养权——协议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承租人私自转租 出租人可否收回
陈先生问:我将一铺面出租给方某,《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合同中约定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押金8000元不予退回。在方某租了5个月后,想将铺面转租给第三人。但我不同意转租,请问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方某能否转租?
张桂香律师解答: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协议抚养权归男方 现能否变更
陶女士问: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因为离婚时我经济困难,离婚协议约定小孩归男方抚养,我不用付抚养费。现在我后悔了,想要回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马文涛律师解答:一般签字后已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随意反悔。既然抚养权约定给了男方,就应当履行约定。当然,如果男方出现虐待小孩、违法犯罪入狱、经济严重恶化及拒绝你合理探视等严重影响小孩健康成长的情形,你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开发商办理产权证 有期限规定吗
李先生问:国家是否有关于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属证书期限的规定?
廖可军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期限。
1月12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李剑律师 广西诚上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下午 林剑律师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合同、山林土地、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
来源|南国早报 黄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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