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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代理词,劳动仲裁代理词模板

2024-10-15 13:35 分类:公司法 阅读:
 

代 理 词

尊敬的仲裁员:

河南**律师事务所接受C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其与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仲裁一案的代理人,经过庭审质证及辩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A公司存在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节,且未提前一个月告知C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C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及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2-6及庭审质证,可知 年 月 日A公司与C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从 年 月 日开始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为 。

年 月 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内容为 。

年双方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年底开始,A公司以各种理由甚至是强迫申请人调岗降薪,并以调岗为由,在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多次违反劳动合同法采用试用期。 年 月 日在C继续留任 的情况下,A公司对C违法降薪、约定试用期。而A公司对员工的考核标准及具体项目、考核项目的具体得分情况、单位考核由谁评审,作为员工的C毫不知情,A公司也从未对内容进行公开、公示,所谓的考核只不过是A公司违法给员工降薪、辞退员工的手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而年 月 日A公司在没有与C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下发书面《岗位调整告知函》,单方要求C任职 ,并降级降薪,再次采用试用期。C自入职以来一直从事公司 工作,负责 。在工作中,C兢兢业业,经常出差,但C视公司利益为上,坚守自己的岗位,为公司 立下了汗马功劳。C认为A公司单方调岗降薪的行为违约违法,丝毫没有顾及老员工多年的付出,也严重伤害了自己对公司的感情,所以没有接受。但,A公司于 年 月 日未经C同意单方下发书面《告知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C 年 月 日离职。庭审中双方共同确认C正常工作至 年 月 日。故,A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 年 月 日,截止到A公司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迫使C离职,C已经在A公司工作 年零 个月 天。

庭审时,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C旷工,我方对于A公司的陈述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均不认可。首先根据A公司单方下发的《告知函》可以看出,A公司单方辞退C的原因在于C并不同意A公司违法调岗降薪、约定试用期,并非是C旷工。A公司当庭突然提出该主张仅是歪曲事实、逃避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义务。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11可以看出,真实情况为 年 月 日C请了半天病假,结合我方提供的证据6可以看出,当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员工D对于C请半天假的回复为:好,等,现在整。说明公司对于该半天假是明知且同意的。 年 月 日C因病请假三天,2021年9月10日C是被公司安排到 。行为均不属于旷工。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对于给病假员工做违纪处理都是非常谨慎的。除了虚假病假、病假出游这些极端的个例,对于将员工的病假视为严重违纪,缺乏合理性。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员工依法享有病假期,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违法不批准病假的形式剥夺员工请病假的权利。我方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上面载明了C为双膝骨关节病,建议休息、患肢制动理疗(有病的肢体,不能随便动,要保持一个固定的位置)、定期复查。在我方提供的打卡记录截图中,也显示出了C因膝盖伤病需要治疗,向公司请了病假。故A公司陈述C多次旷工并非实际情况,仅是为自己未与C协商一致,并且在毫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违法辞退员工歪曲事实。望仲裁庭的对A公司的陈述不予采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A公司应支付双倍补偿金及一个月的工资。

二、A公司应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款 元

年C入职时,已经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之后C就成为了公司正式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在 年 月 日A公司发出双向选择结果通知时,C的工作岗位为继续留用市场部法务专员,其岗位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A公司再次约定试用期明显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了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现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故,A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为 ×7= 元。

三、A公司应补发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的工资 元

A公司违法辞退C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双方在庭审中均认可C正常工作至该天。而A公司仅发放了 年 月份的工资,故应补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工资: 元×13÷30= 元。

四、A公司应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款 元

我方提供的证据7、 年 月 日A公司与C签订的《竞业限制合同》,第二条约定,从C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A公司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2年向C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款,具体补偿金额由双方共同商定。一般为C每年年薪的30%。

我方提供的证据8、9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截图可以证明2020年的总收入为 元,故,竞业限制补偿款为: 元×30%×2= 元。

虽然A公司发送了《解除竞业限制通知书》,但是我方对于该单方解除行为不予认可。A公司单方解除竞业限制的目的仅是为了逃避支付补偿款的义务。望仲裁庭对于A公司单方解除竞业限制的行为不予支持。

五、C各项请求计算的经过及明细

综上,A公司存在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多次约定试用期的情节,C的申请事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望仲裁庭予以支持。

代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重点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酷斯法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劳动仲裁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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