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例子,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优点和局限性
- 1、等额选举的例子
- 2、等额选举到底是什么意思,来个人给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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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额选举的例子 (一)
优质回答所谓等额选举,就是指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
我国等额选举的例子主要有: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投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等。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与此对应的是差额选举。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差额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目前实行差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等等。
等额选举到底是什么意思,来个人给我解释 (二)
优质回答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这种选举的缺陷,主要是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缺少选择的余地,容易使候选人成为变相的指定当选人,不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也往往使选举成为走过场的形式。
例如:某县选举1名县长,用等额选举即候选人要与应选人数相等,就只有1名候选人,所以就等同于变相的指定当选人。
扩展资料
与等额选举不同的是差额选举,这种选举方式要民主一些,以下是相关内容介绍。
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中委员会委员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常务委员会候选人名额,要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二人。
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中国选举制度
具体而言,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由选举产生,但各级人民政府的负责人不一定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政府任命,但受本级人大的监督和考核。所任命的政府负责人要每年向本级人大进行年度述职汇报工作,人大可随时对其罢免,能否留任由人大进行信任投票来决定,考核合格通过信任投票的才能留任,被留任的在任期届满时才能平调或升迁;
考核不合格的由人大予以免职,只能待岗或降职任用,不得升迁,免职造成的空缺由上级重新任命。 (当然,为了增加人大的“政治能量”,使其能与政府博弈,需要允许他们自办报纸、发表观点,需要允许人大直选,需要缩小人大代表数量)。
这种任命权和罢免权相分离的方式不同于选举,但也可以充分体现民意,所以是民主的有效形式。这种方式符合国家统一、政令畅通的要求,符合一党执政、党管干部的要求,适合现实国情,能够使民主和集中得到有机结合,易于实行且效率高,因此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充分民主的最恰当的方式,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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