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西安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十大举措
西安楼市新政:新房二手房均要“满5”方可上市交易 4年内无房算刚需 (一)
贡献者回答中国网地产讯 3月30日晚间,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规定,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全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房地联动机制
(一)结合城市发展、人口流入、住房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每年一季度,发布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年均增长20%。
(二)除蓝田县、周至县以外,全市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均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住房价格和建设品质等要素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竞买人严格履约。
(三)每年按季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存在重大失信行为、超出“三道红线”管理要求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拍。
二、加强住房交易管理
(四)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五)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六)将“刚需家庭”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三、严格住房金融监管
(七)关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防范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审慎管理政策要求执行。
四、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八)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方案管理,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
(九)逐步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行为。
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共有产权住房体系建设,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积极推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满足新就业家庭等群体合理住房需求。
六、夯实调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市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履行“稳房价、稳预期”指导责任;市资源规划局要履行“稳地价、稳预期”职责,保证商品住宅用地供给;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要履行好“一城一策”房地产调控相应职责,确保将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30日
西安:优化限购限售范围、放松购买首套二手房条件 (二)
贡献者回答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11月19日,陕西省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通知明确,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列入西安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取消“落户满1年”的要求,落户西安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此前,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为,须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西安购房资格的二孩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二孩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指出,二孩及家庭包括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依法抚养两个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离异或丧偶的一方,依法抚养两个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西安户籍的二孩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至3套。购买第3套住房时,须落户满3年。非西安户籍的二孩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1套增加为2套。购买第2套住房时,需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孩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登记时,第1套、第2套以“刚需家庭”类别登记,第3套以“普通家庭”类别登记。
西安市住建局11月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该市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面积45.8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6.36%,同比增长31.91%;其中,住宅网签备案面积42.27万平方米(4390套),环比下降27.73%,同比增长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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