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意杀人
5月20日8时许,湖南省洪江市公安局安江派出所教导员杨碧冰在洪江市安江镇大畲坪社区处置一起警情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在与其搏斗过程中被嫌疑人持刀刺伤,经紧急送往洪江市中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5月20日15时许不幸牺牲,年仅43岁。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永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安机关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杨碧冰,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长,先后在洪江市公安局塘湾派出所、法制股、硖洲派出所、大崇派出所、交通管理中心、安江派出所任职,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0次、并多次荣获洪江市公安局“优秀法制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
从警21年,杨碧冰同志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扎根于群众之中,爱岗敬业、任劳任怨、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充分发扬“枫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以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为己任。
杨碧冰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生命和热血谱写着不悔的从警誓言。他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全力保障辖区平安和谐,直至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英雄远去,浩气长存
杨碧冰,一路走好
暴力永远不能撼动正义!
法治绝不会向不法让步!
袭警必严惩!
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综合洪江市警务、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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