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申报材料:版权申请表怎么填
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
申请办理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版权意识,体现著作权人(企业)个人价值和品牌价值,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方便公众了解作品权利归属,有效保护著作权人(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鼓励著作权人(企业)对相关作品进行自愿登记,现将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受理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涵盖各类体裁的文章、书籍);
2.口述作品:包括演讲、讲座等;
3.音乐作品;
4.舞蹈作品;
5.戏剧: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哑剧等;
6.曲艺:包括小品、相声、评书、快板、坠子、二人转等;
7.杂技作品;
8.美术: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篆刻、建筑、设计等;
9.摄影作品;
10.电影(电视)(短视频)作品;
11.图形(模型):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12.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登记申请所需材料
1.个人作品登记需要提供资料如下(除音视频形式作品刻录光盘外,其余一律A4纸形式):
(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2)作品1份;
(3)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4)作者与著作权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提交版权声明(协议)1份, 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公司(单位)作品登记需要提供资料如下(除音视频形式作品刻录光盘外,其余一律A4纸形式):
(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2)作品1份;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5)作者的版权声明(协议)1份;
(6)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7)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理人工作证明1份。
三、材料提交审核及寄送
登记申请材料备齐后,可先提交到所辖区委宣传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自行邮寄到自治区版权局审定。(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版权局1楼收发室版权管理处柜子。收件人:版权管理处 电话:0991-3637174)
四、网站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同时申请多个作品时,每个作品填写一个申请表(并含告知书、承诺书和审核意见表一套),其余材料1份即可。
2.填写申请表时,申请表格式及其文字内容请勿修改或删除,如果填写内容较长,可将字体缩小即可。
3.文字类作品正文用三号字;作品一般彩色打印(复印)A4纸形式即可;作品大的或者实物可以拍照后,彩色打印A4纸形式并在空白处注明作品名称;含音视频的刻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作品名称。
4.所有作品收打印(复印)件,不收原件,所有材料签字必须要本人手写签字。
5.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一律需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拒收扫描、拍照件)。
6.申请版权登记免费。
7.邮寄申请材料时,主动跟踪邮寄信息,避免丢失,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0-6229589
克拉玛依区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0-6259511
独山子区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2-3685370
乌尔禾区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0-6961182
附作:作品登记申请表(含告知书、承诺书和审核意见表)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2024年3月23日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版权申报材料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酷斯法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