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咨询律师__债务咨询律师费用多少
先说下新规,2020年发布司法解释规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分三类:
一、借期内利息:
也就是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计收的利息。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一般不支付利息。
二、逾期利息 :
就是在借款期间经过后、借款清偿前,就未偿还的本金所计收的利息。
1、明确约定逾期利息的:
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明确约定借期内利息但没有约定逾期利息:
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
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3、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
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另外,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三、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即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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