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
6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中演讲时重点提醒了影子银行的卷土重来,以及各类欺骗性的理财骗局。
所谓影子银行,指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从事类似于银行放贷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曾指出:“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该《通知》也指出影子银行具有复杂性、隐蔽性、脆弱性、突发性和传染性的风险,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不能不为监管者重视,不能不为市场所警惕。
疫情以来,大量企业的经营和融资变得更为困难,影子银行也存在抬头现象,而且存在“体系内”和“类信贷”的特征,即资金主要是通过银行业机构流出。为此,金融系统近年强调整治“脱实向虚”现象,旨在降低内部杠杆率,通过不断减少同业理财、同业投资、委托贷款和信托通道业务,来收缩高风险影子银行。2018年多金融监管部委联合发布了覆盖面甚广的“金融资产管理新规”来解决增量和存量资管产品的问题。经过整治后,在社会融资规模增加的同时,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已较历史峰值压降20万亿元。
下一阶段需要治理的主要风险隐患是:不少金融机构通过各类理财产品包括交叉性金融产品无序加杠杆募集资金再转交用资方。这样的话,一方面资金融通的审核度可能弱于正规的银行放贷,资金使用端的信用风险反而加大;另一方面,尽管银行自有资金的风险不大,但吸纳抗风险能力和意识薄弱的社会资金后、容易在损失发生时引发群体性事件。
政府对此除了依法监管整顿执法外,一个对策是正向的投资引流,提高规范的直接融资比例。其中最突出的是2019年7月启动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实施了发行注册制,并且财务门槛标准变得更多元化,到现在已经收纳了近300家上市公司。2020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改弦发行注册制。2020年3月起实施的新《证券法》也更加突出了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2020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中,债券和股票的直接融资占比已经达到37%左右。去年以来对债券违约的打击力度也在加重。
但是,“大开正门”的同时,投资者也需要有自觉不走“旁门”“后门”或“捷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应当提防没有实质盈利项目,只能用新债还旧债来维持局面的“庞氏骗局”。这些非法产品以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区块链,或以大数据、数字币、人工智能AI为美好的关键词勾勒“保本又有高回报”的图景,本身是反金融投资规律、金融常识的。即便存在真有此等好事的“万一”概率,投资者亦可想想为何自己能这么“好运”地碰上。
二是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平、投资经验来谨慎选择产品品种。正规的金融产品也未必适合每一个人。高风险产品价格虽然有望获得高收益,受多种因素影响,波动大。这就像让普通的业余选手跑马拉松一样,即便里面确有门道,也未必是个人能轻易掌握,贸然行事“赌运气”,徒然害己作了“分母”。此次,郭树清特别点名了炒作外汇、黄金及其他商品期货的人的巨大风险,“正像押注房价永远不会下跌的人最终会付出沉重代价一样”。
三是在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注意相关的规范性要求。如果知悉存在将产品细拆,假私募实为真公募时,投资者宜避免“这是带我发财”的想法之诱惑,而主动拒绝不规范的风险产品。
四是树立务实理性的投资观念。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面临压力、余额宝等各类货币基金收益率处在明显低位的背景下,投资者需要对可以期待的投资收益有清醒的认识。高回报难求,高风险也难躲。股票市场将会逐步实现退市的常规化,而债券违约不能兑付也会成为常态。如郭树清所言,一些地方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倾向严重,相当数量的政府融资平台偿债压力很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债务违约比例上升,均加剧了金融信用风险。在宏观风险收敛的同时,要防止个人的微观财务出现“爆雷”。因此,事前选择入市也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的谨慎,事后在试图维权挽回损失时,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行事。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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