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由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办理
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全面启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
及停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用,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市区内将全面启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事项
1、自2025年1月1日起,市区内将全面启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停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2、凡是在2025年1月1日前已办理的抵押登记业务,在办理抵押注销业务时需收回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未能及时回收的,将予以公告作废注销。
3、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申领步骤
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冀时办”APP。在“冀时办”APP首页切换到省级首页,在省级首页点击“不动产”进入不动产省级服务界面,点击“不动产证照”(或者依次点击“不动产登记业务”→“电子证照”),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即可预览、下载和出示相应的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
2.河北政务服务网。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 //www.hbzwfw.gov.cn/,从首页“特色服务”中选取点击“不动产登记”进入“河北省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受理系统”页面。依次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我的证照”,使用“冀时办”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即可预览、下载相应的电子不动产登记证照证明。
三、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注销
不动产权利人(或代理人)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时,可通过“冀时办”APP向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出示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二维码或二维码编号,由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受理、审核、登簿后,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在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同步注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对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有异议的,可向我中心提出异议核查申请,确属不动产登记簿有误的,抵押权人(或代理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2.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由各部门分别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各类纸质版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暂不核发电子证照。
特此公告。
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由谁办理。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