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司法解释
- 1、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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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解释 (一)
答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解释: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部门组成;而有关发明创造的奖金、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等,则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职工工资总额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计算原则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
工资总额组成的解释: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津贴通常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的规范要求:
对企业负责人福利,通知规定,已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实行年薪制之后,企业负责人领取的报酬,实际上已全面考虑了其管理要素的贡献、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等因素。因此,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收入是其年薪的组成部分,企业不应在其年薪之外单独发放。
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