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刑提案建议什么时候修正
- 1、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你是支持还是反对?
- 2、2017网约车新政规定
- 3、媒体人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一事,作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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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你是支持还是反对? (一)
贡献者回答取消醉驾入刑我是反对否认,因为现在醉驾入刑每年还有很多醉驾出重大车祸的,如果取消了醉驾入刑,那么这种现象将会更多,这无疑是拿生命开玩笑。我不光反对取消醉驾入刑,我认为对于醉驾应该加大惩罚力度!
朱列玉连续第二年为“取消醉驾入刑”奔走呼告
朱列玉反对“醉驾入刑”的理由有4个方面,一是“醉驾入刑”惩戒效果不明显,刑事案件数量过多;二是因醉驾所产生的犯罪记录,会使犯罪人很难重返社会;三是通过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起到惩戒教育的效果;四是治理醉驾和其他社会顽疾,不能过度依赖严厉刑罚打击。
我反对取消醉驾入刑的原因
每年这么多人入刑,站在社会对立面,加大了社会治理难度,不应该成为提高醉驾入刑门槛或者废止醉驾入刑的理由,不然就有点“法不责众”的心理了。
以此类推,如果罪犯人数过多就可以取消或者提高门槛,那么“第二大罪”盗窃罪是不是也应该取消或者提高门槛呢?或者按照朱代表的意思,也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治理呢?
醉驾案件的不断增多,一方面是因为机动车与驾驶人数量在快速增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查酒驾越来越严格。再者,近些年,专家与学者建议提高醉驾入刑门槛的不在少数。
试问,提高了入刑门槛,之前被判刑的醉驾人员,按照后来的标准是可以不入刑的,对于这类群体又该如何处理呢?取消判决恢复应有的法律地位吗?对这类群体又是否公平?
至于醉驾人员被判刑后难以融入社会这一社会问题,朱列玉代表提出了另外一个更具现实意义的提案:参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醉驾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人重返社会。
按理说,这是降低醉驾刑罚后负面影响的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案。但是令我不解的是,轻罪前科消灭制度本该面向所有的犯罪行为人,为啥单单针对醉驾行为。这对其他轻微的犯罪人员又是否公平?
据我了解,近些年来,轻罪人员不在少数,养只鹦鹉或者什么龟,还有砍伐了自己的树林,在公司上班被牵连,更有不少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卖卡或者“跑分”被判处“帮信罪”。这些群体,大部分也都是和醉驾人员一样,一年以下的刑罚,也是青壮年,一时糊涂,一失足成了千古恨。如果醉驾人员可以封存,为啥这类人员就不能封存?实在是让人费解。
在我看来,或许统一醉驾入刑标准,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坚持醉驾入刑“唯数值论”,同案同判,才是对所有人最公平的,尤其是对普通人。而不是争议宽严相济如何拿捏!
实际上,很多醉驾人员也是支持醉驾入刑,毕竟他们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同样希望道路安全形势越来越好。
2017网约车新政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2017网约车新政规定【一】
2月28日,包括杭州、西宁、沈阳、宁波、南京等在内的多个城市结束了网约车新政过渡期。各城市规定,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所有的网约车运营平台、车辆、驾驶员都需要经过相关的审核与考试,“三证在手”才能继续从事网约车业务。与此同时,地方网约车管理细则过严的问题也在社会引起争议。
据目前,曹操专车、神州专车、首汽约车三家网约车平台,已经赶在过渡期结束前取得了在杭州、宁波等地的经营许可证,“嘀嗒拼车”平台也已办理完成备案手续。不过出人意料的是,网约车业务规模最大的“滴滴出行”却未获得相关经营许可证。
根据了解,由于“滴滴出行”工商注册地在天津,按照我国对网约车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要想获得营业许可证,须先取得公司注册地的交管部门审核颁发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证明 ”。不过,截至目前,天津相关部门尚未给“滴滴出行”颁发该证明。
在网约车新政出台的节点上,除前文提到的吉利集团旗下的曹操专车外,仍有看好专车市场的新平台加入。与原有网约车平台相比,新平台有其自身优势:新的平台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可以根据当前的政策要求,直接组建合规的平台来分享蛋糕。
自网约车诞生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大、服务体验好、企业补贴多等因素,曾经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爆发式增长。在此期间,由于网约车管理不规范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问题也屡屡见诸报端。如何在兼顾行业发展和民生需求的基础上做好监管工作,一直是官方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去年7月,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各地逐步推出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专车司机的准入门槛。但地方政府对驾驶员从业资格和车辆运营资格的严苛管理,使人们似乎又回到了过去“打车难”的时代。
以南京为例。2月27日,南京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首场考试开考。“省人民医院周围有哪些医院”“南师大有几个校区”“老山南临哪里”……诸如此类问题出现在南京区域科目的考题上,让很多考生栽了跟头。27日上午参加考试的40名考生中,仅有7人通过,通过率为17.5%。而下午的第二场考试通过率更低,36人参加仅3人通过,通过率不足8.4%。
事实上,就网约车服务本身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来看,网约车驾驶员所需掌握的职业技能水平与出租车驾驶员所差无几。然而,就目前包括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举办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情况而言,网约车驾驶员考试难度明显要比出租车驾驶员考试难度大了不少,考题中甚至包括“南京长江大桥修建于何年”等历史文化类题目。这导致网约车驾驶员考试通过率非常低。
除驾驶员资格考试难外,一些地方管理办法对司机户籍、车辆型号也进行了限制。杭州的滴滴司机徐先生在去年11月按照国家制定的网约车新政订购了一辆威驰,本以为自己的新车肯定合规,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随后出台的网约车杭州细则多了对轴距的规定,这让徐先生一下子被“套了进去”,如果再换台符合标准的新车,徐先生要损失1.5万元左右的折旧费用。
在徐先生的朋友圈里,不少人都选择离开网约车行业,重新捡起出租车老本行的“回巢司机”也越来越多。
此外,今年农工党中央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大会的《关于发展我国共享经济的建议》的提案中,也建议叫停各地对网约车的歧视性规定,为出行共享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面对地方管理过严的质疑,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在2月27日国新办举行的交通运输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布会上表示,网约车是“互联网+出租车+交通”的一种新的模式,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经过法定程序,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推进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李小鹏表示,网约车是新事物,而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方都要共同努力。下一步,交通运输部还将密切跟踪,集思广益,不断地总结、完善、提高。目前,全国已经有66个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细化措施,还有127个城市人民政府文件已经做好准备,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
在群众出行用车需求日益增加的今天,有关部门推动出租车服务供给侧改革,出台相应措施推进网约车合法化是大势所趋。但网约车如何合法化,是个颇具技术含量的问题。各地方出台的相关措施是否能够落地生根,切实惠及民生,为确保百姓出行的便捷与安全服务,是衡量网约车政策的关键所在。
2017网约车新政规定【二】
北京3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曾推动“酒驾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今年就网约车新政提交提案。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显示,目前运行的网约车中,能满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主要限制条件的,仅占极少数。北京、上海的网约车细则要求“京人京车”、“沪人沪车”的严苛规定,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律。政府应当创新行业管理,优化监督模式,构建平台审核模式,推动群众绿色出行、健康出行,为“互联网+交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施杰表示,比如要汽车的排量、轴距,以及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从业人员,甚至要求学历、户籍等,这种要求大大制约了网约车发展的活力。他今年提案建议政府应该更加简政放权,以更加积极、宽容的姿态帮助网约车市场的培育。出行,网约车最大的问题:一要有足够的保证,二要有足够的安全。足够的保证应该由市场来进行调剂,安全恰恰是政府在网约车规制的过程中所需要关注的。第一,车辆安全,第二是网约车从业人员的技术安全、道德安全,同时再加上保险的配套措施,相信能够更好地保证安全快捷,能够使网约车的发展更加有序。
施杰建议,《暂行办法》可作出如下修改:
(一)政府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暂行办法》为保障网约车乘车安全而加大监管力度,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要求司机具有3年驾龄;要求司机接受背景调查,包括犯罪记录和违章记录;要求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要求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等。设立适当的限制条件,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能促进网约车市场安全性、规范性发展。
同时,政府应当科学引导网约车发展,而不是像治理洪水猛兽,把它一下子关进笼子里。以构建网约车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导向,放宽对司机户籍的限制性规定,充分利用非本地户籍务工人员的空闲车辆资源。网约车平台、司机和车辆审核程序,各类许可证明的核发程序尽量从简,以便节约社会管理成本。
(二)政府协助构建平台审核、加强平台监管
改事前许可,为后期监管,采用“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车”的模式。将市场准入许可更多地让权给网约车平台,规范其登记信息、审核资质的义务,定期提交所有车辆的情况,这些数据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补充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怠于履行义务的平台采取处罚措施。
对网约车不合理调价进行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用最合理的价格出行,也避免市场垄断形成的价格新高。2017年1月,上海交通委约谈“滴滴出行”负责人,因平台上出租车预约加价功能超高额收费,就此提出整改意见,平台负责人承诺将取消该功能。这就是成功的监管案例。
(三)延长新政策落地的过渡期
类似滴滴出行的轻资产互联网平台所连接的网约车,存在大量不符合新政策标准的现象。而网约车司机如旧从事营运的惯性难以一刀斩断,更重要的是群众依赖于网约车出行的需求量依旧不减,社会各方都需要一个适应阶段。所以,新政实施不可硬着陆。当前阶段,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各平台规范化审核,加大对群众宣传力度,延长从旧规到新政的过渡期,循序渐进地促进新政策落地。
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目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近年来,国务院一直倡导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对网约车的审核,放权是进步,限制是倒退。政府应当创新行业管理,优化监督模式,构建平台审核模式,推动群众绿色出行、健康出行,为“互联网+交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媒体人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一事,作何评价? (三)
贡献者回答多位法学家和交通警察表示,他们不赞同废除酒驾处罚的提议。目前社会已经形成了开车不喝酒的大环境,这也是社会文明和法治的进步。如果放松对酒驾的处罚,可能会造成触底反弹。酒后,人们可以请司机,请朋友帮忙开车。如果废除酒驾,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很多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对文明社会的建设是非常不利的。
我觉得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律只会惩罚违法的人。所以生活中一定要远离烟酒,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很多人在喝酒的时候会有侥幸心理,导致严重的灾难。所以作为当地行政部门,也要及时加强对司机的思想教育。只有从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避免事故发生。听到这个建议后,很多网友表示,这个NPC代表可能没有真正融入生活,也可能是酒驾吃了亏,所以想借此机会取消。
我想这位NPC议员说这些话,可能是因为他的头脑有点混乱,或者他想出名。他真的不了解现在的社会趋势。现在的社会趋势很明确。大家都知道不喝酒开车,喝酒不开车,酒驾都是要处罚的。如果取消了酒后驾车的处罚,许多人可能会在喝醉后开车,这将造成许多交通事故。酒驾处罚一旦取消,我们就得面对可能反弹的后果。
所以在生活中一定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如果罪行轻微,我们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一旦情节恶劣,就要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匆忙取消对酒驾的处罚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频率。当然不是。只是一个提议。这个建议在付诸实施时,还需要经过层层审核,听从群众意见。毕竟现在修改宪法或者其他法律,都涉及到群众的意见。大部分网友不会同意,肯定会提出反对意见,这个建议没有办法真正实施。醉酒后,人的四肢不受头部控制,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让更多的人失去生命。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酒驾入刑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