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案例
初级会计职称常考考点《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 (一)
优质回答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
【案例】张某与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二居室住房,租期1年,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2007年9月1日先付半年租金,2008年3月1日支付其余租金。期满是否续租再协商。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张某按期搬入住房。2008年8月底,张某在未支付其余租金,也未打招呼的情况下搬出薛某的房屋,不知去向。薛某从未向张某追要过其余租金。
【案例】1995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4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
3.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的一般规定
法律案例分析(民法) (二)
优质回答首先,本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其次,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
理由:从2001年6月5日何某受伤,诉讼时效开始计算。2002年5月,李某主动送来1000元医药费的行为视为对剩余债务的承认,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这天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2003年2月,何某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的行为又一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再次重新计算。
2003年10月,距离上一次时效重新计算只有8个月,未超过1年的期限。所以本案何某提起民事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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