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105条。刑法105条第2款
网络的普及为人们生活、工作带来方便快捷,但谣言也借网络蔓延,干扰着社会“神经”。2015年以来,“偷抱小孩,挖心取肾,买卖器官”、“开车挖鼻屎罚款200元”、“汕头大规模飙车和斗殴事件”、“拐卖儿童”等抢眼球的网络谣言在广东省内接连出现,给社会安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网络上谣言四起,时间、地点、人物一应俱全,难辨真假,容易引起社会恐慌,怎么办?针对近年来网络谣言数量逐步上升的趋势,广东公安网警部门加大对网络谣言传播的打击和防范力度,依法对互联网公开巡查、公开管理;同时加强对互联网运营商的管理,及时发现和阻止网民通过网络传播不良信息和谣言;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谣言在网络上大规模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和网民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广东省网络谣言呈现出一种“新老谣言不时翻炒,多种元素随意混搭,某一时期集中发作,爆发周期更加频繁”的发展态势。
“网络谣言就像城市里顽固的牛皮癣一样,经常死灰复燃,难以根除。而它造成的负面影响又像水中的波浪一样,即使浪起之处已经平复,它的暗涌仍能传播很远并相互交织。”汕头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二大队有关负责人一语中的,形象客观地道出了网络谣言的特性。
特点
网络谣言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凭空捏造。2015年4月3日晚有网民移花接木,利用外地飙车、斗殴的视频和图片,杜撰汕头市当晚发生大规模飙车和斗殴事件,并将这些视频和图片发到网上大量传播,引发市民恐慌和关注。事实是,当晚,汕头市只有个别青年上路飙车,并未发生大规模飙车和打架斗殴事件,汕头市区各大医院也没收治有关伤者。
二是张冠李戴。“5月11日上午,发生在潮阳灵山的两个偷抱小孩的人被抓后,几百人冲上去打,结果一死一重伤,场面十分震撼!”事实为2015年5月9日15时许,群众在广西灵山县灵城镇三勤村委会附近抓到两名讲普通话的男子,怀疑他们拐卖小孩,于是将他们殴打致伤,警方将两名伤者带离现场调查。经了解,两名伤者当天到该村是为了派发某热水器品牌的宣传单。
三是假意提醒。“请大家多注意了,今晚在某市某地路口出现抢小孩事件,一个小孩站在摩托车头,差点被抢了。”经公安部门调查,该地并无此事发生。
四是真假掺杂。去年7月14日晚,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新联村村民张某洪为阻止儿子与女友相见,编造“偷抱小孩”谎言,导致村民误认为有人偷抱小孩而围堵其儿子女友及同事,有群众在网上发布此事并引起网民关注。案发后,汕头公安机关查明张某洪涉嫌编造谣言、非法拘禁其儿子,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五是刻意暗示。“我同事于1月31日晚下班回家途中,经过仙城东美路口大桥附近时,发现有面包车尾随其后,她跑进一条巷子里躲起来,车里下来两个男的四处张望,没看到人就匆匆离开了,同事也慌忙跑回家了……”经公安部门调查,未接到类似案件的报警。
六是辟谣求证。“紧急通知:根据防汛指挥部通知,2015年5月18日至19日某某市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降雨量达180~220毫米,系近10年来最强降水,届时市政将会将某某市城区段(包括主次干道)所有下水井盖全部打开,请各位随时注意路面情况,提高警惕,尽量避让。”发布者并向有关部门求证,某某市有关部门曾就此辟谣。
此外,网络谣言还有肆意调侃、夸大其词等类型。
典型案例
开车挖鼻屎罚款200元?老谣言又翻传!
7月上旬,汕头网警收到一张车辆交通违法信息的图片,反映一驾驶员在汕头市饶平路开车挖鼻屎被罚款200元。
汕头网警指出,这是老谣言又翻传。原来,这张图片早在2015年10月底已在网上出现,当时已查实,系号牌为粤DF68××的交通违法小汽车车主的丈夫(车辆实际使用人)陈某,利用手机软件擅自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记录中的“闯禁行”篡改为“挖鼻屎”。陈某也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金平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
出租屋内买卖小孩器官?造谣!
经验
“三早”工作法应对网络谣言
当今社会已进入“微时代”,市民每时每刻都在应对海量纷繁复杂的信息,如何才能辨别和防范网络谣言呢?
汕头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支队长郭德庆表示,市民面对疑似网络谣言时,要保持理性应对、情感中立、谨慎传播的态度,切勿让自己的善意和正义感被造谣者利用。
首先,通过搜索引擎等工具,查看是否有类似的网络谣言,初步鉴别可疑信息,比如类似信息仅仅是地名、受害者、车牌等细节更改或者事件情节类似等等。
其次,查看官方网络平台或新闻媒体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报道,核实是否有相关的内容报道或者辟谣,如无相关信息则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转发。
最后,还可以向政府网站、官方微博等发私信询问核实。切勿公开求证,避免二次传谣。
为了第一时间针对性地辟谣,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汕头网警部门提出“三早”工作法,即谣言预警早发现、部门联动早处置、以正视听早宣传。
打击
警方严格依法查处网络造谣传谣行为
反思
说法
造谣传谣罪重者可能获刑5年
散播网络谣言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广东阐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朱兴州对此作出解答。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网络谣言触犯了刑律,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我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中国刑法105条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