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什么意思解释一下—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 1、取保候审出来就没事了!为何这种强制措施容易引起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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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出来就没事了!为何这种强制措施容易引起误解? (一)
贡献者回答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监视居住、逮捕,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法律对取保候审制度规定比较笼统,给了司法机关可操作空间,也就给犯罪嫌疑人及亲属带来一定的误解。今天,“四哥有法说”就尝试解释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就是犯罪嫌疑人有条件的在外边等待审判。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类似于外国的保释。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制度中存在问题:
从上述法条立法意图来看,取保候审应是常态,羁押应该是例外。但现在在我国执行,羁押是常态,取保候审成了例外。法条中“可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严重疾病”等,基本都是靠办案机关人员的主观判断,他们说了算。所以,取保候审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
1、为办案方便,能关押的不会放。
为了侦查、取证,把犯罪嫌疑人进行短期关押也无可厚非。但有时长期关押并不是为了侦查取证,而是办案人员图方便。把犯罪嫌疑人关押起来,办案机关啥时候提审都行,不存在找不到人现象,也就不影响他们的办案节奏。为了他们的方便,有些人就遭殃了,如清华博士被关押1277天、华为前员工被关押251天、广东韶关教授被关押972天后被宣判无罪,国家再拿出巨额赔偿款安慰当事人。
2、取保候审成了办案人员错案“遮羞布”。
有的办案机关在没有掌握充足证据、定性不准情况下,就把犯罪嫌疑人抓起来了。在关押之后的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等情况时,办案机关为了避免错案追究责任,防止将自身置于“错捕”“错羁”的不利境地,找出一些理由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如果后期能将案件“坐实”再向检察院移交,不能“坐实”的企图将案件不了了之。例如2019年11月,四川乐山的杜鹏,因被警方错误录入犯罪记录,在焦虑等待更正时因病去世。实际犯罪嫌疑人杜鹏因涉非法经营罪,在2012年取保候审后七年之久没有了下文,早早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十二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间。
3、取保候审属于说情“重灾区”。
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纪律、制度约束,谁也不敢拿着自己的饭碗和政治前途去尝试。例如,迁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强奸幼女的行为,被本局办案人员发现后,副局长拿钱也没有把丑恶掩饰住吗!所以,大家一般不要相信刑案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办案人员不敢在案件事实、定性、证据等方面做手脚,但他们可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存在社会危害性,拿取保候审落个人情。
四、取保候审的后果:
取保候审出来还会不会判刑?如何判刑?是否能宣告缓刑?这可能是取保出来的犯罪嫌疑人最想知道的。至于取保出来之后会怎么样,还要自己根据自己案件进行判断。
1、能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能轻判!因近几年超期羁押引起的巨额赔偿案件,已引起司法界的重视。将来或者在不远的将来,取保候审一定会像发达国家的保释制度一样,成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常态,长期羁押会成为例外。所以,按能否取保候审来判断自己是否轻判,没有参照性。就目前来看,能取保候审的基本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一定会是缓刑。
2、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的。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取保候审的,取保出来的后果只有自己清楚。如果自己干了犯罪勾当,公安机关补足证据,案件随时都可以进入程序。公安机关一直找不足证据的,算你走运。如果自己没有干坏事,那就什么也不用怕,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后,找公安局退押金就行了。
3、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的,案件会继续进行,到法院宣判时上述情况仍存在,一般会适用监外执行。
结束语: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取保出来之后的后果还需要自己根据自己案情进行判断。那种认为取保候审出来就没事了想法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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