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小伙溺亡曾投保4份意外险;投250万意外险小伙溺亡保险拒保
- 1、重庆一小伙溺亡前投保百万,保险公司拒赔,小伙的死因有何疑点?
- 2、重庆男子投保250万意外险后半年溺亡,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法?
- 3、南充一男子溺亡,半年前投保4份意外险,保险公司对此事是什么态度?
- 4、四川一男子溺亡,曾投保4份意外险,该事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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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小伙溺亡前投保百万,保险公司拒赔,小伙的死因有何疑点? (一)
最佳答案重庆有一位小伙子溺亡前为自己投保了上百万的保险,出意外之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小伙子的死因是有一些疑点的,因为在投保的半年之前,小伙子还刻意的把自己的保单发送给了家人,仿佛是有意为之。根据相关部门的鉴定,小伙的死确实是突发的,说心力衰竭而导致的。由于小伙在生前投保的公司太多,保险公司认为小伙子的心力衰竭和溺亡没有直接的联系。那么事件的始末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重庆小伙溺亡前投保百万
人是没有未卜先知能力的,重庆这位小伙子却在自己溺亡前买了4份保险,保险的金额达到了250万的费用,还是非常高的。小伙子比较年轻,只有31岁,家人对他离去也无法接受。投保的4家公司,其中有一家主动联系了小伙子的家人,并且做出了部分的补偿,另外三家公司却没有这样的打算,于是小伙子家人把三家公司都告上了法庭。其中一家公司赔付了50%的保险金额,另外两家公司还在打官司,没有决断,认为小伙子是蓄意为之,恶意的骗取保费。
二,小伙子的死因有何疑点?
主要有两个疑点,第一点,小伙子在沟通软件上和家人透露过,自己买过保单。刻意给家人留下财产,有司马昭之心的嫌疑,小伙子离世之后,家人据理力争的态度,也让人不免怀疑,仿佛提前算计好了一切。第二点,心力衰竭和溺亡之间的关系。虽然心力衰竭是突发性的,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溺亡和心力衰竭两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也是整个案情复杂的原因之一。尽管有相关部门的鉴定,也不能100%认为心力衰竭就一定能够导致溺亡,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
总之,美好的生命重于金钱。如果想要变得富有,应该脚踏实地的工作,即使赚不到很多钱财,起码温饱是没有问题的,希望该案件能够早日真相大白。
重庆男子投保250万意外险后半年溺亡,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法? (二)
最佳答案重庆男子投保250万意外险后半年溺亡,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法?仅通过新闻描述来看,小伙有自杀的倾向和相应行为印证,虽然竟然判定为意外,但并不能完全契合保险公司对自杀和意外的界定。所以,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存在自杀的嫌疑,有权利提出质疑。并且,死亡时间仅在购买保险半年后,还在自杀责任免除的2年期限内,因此,最终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只能看最后对“自杀”事实的认定了。很有可能要通过司法鉴定等法律程序最终确认。但是一般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有些会走通融理赔。通融理赔就是不会按照保额理赔,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与通融,最终佩服有可能是50%或者高一点,低一点。
首先你得了解下被拒赔的原因,看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合理,并对照保险合同看下,是否合理。其次对照合同后,你仍认为不该拒赔,那么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诉;最后如果申诉仍无法解决,那么你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直接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通过司法途径来判断是否合理。你得说清楚拒赔的原因。意外险三因素:非主观意愿,外力因素,不可预期。你自己判定一下是否出险符合三条。如果符合,但是被拒赔,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如果不符合上面的三个要素,则拒赔合理合法。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拒赔的,拒赔是需要下拒赔通知书的。而且保险在投保时都是有保险责任部分和责任免除部分的。保险责任就是可以理赔的地方,责任免除就是不予理赔的地方。搞清楚这两点就明白合理不合理了。
南充一男子溺亡,半年前投保4份意外险,保险公司对此事是什么态度? (三)
最佳答案保险公司认为这名男子是故意落水,所以保险公司不愿意承担这起事故的责任。有两家保险公司愿意出一部分的费用,其他两家保险公司一分钱也不愿意出。
第一,事件的始末是什么?
这件事情发生在四川省的南充市,有一位31岁的男子在南充市的一个公园里面落水身亡。公园附近的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然后又对这名男子的尸体进行了检查。最后民警得出的结论是,这名男子是由于意外落水而去世并非死于他杀。
这件事情过去以后没多久,这名男子的家人就发现这名男子在去世前半年曾经分别在4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大额的人身意外保险,总计赔偿金额达到了250万元。
而这名男子的家人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这名男子在事发前一天曾经把自己保险单的照片发给了他的侄子。
第二,保险公司的态度是什么?
虽然这名男子在购买保险以后去世,但是保险公司认为这名男子很可能是因为有了轻生的念头才落水。也就是说,他们怀疑这名男子属于自杀的情况。
保险公司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这名男子在事发前曾经把自己的保单发给自己的亲人,保险公司认为这名男子的做法不合常理,而且也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这名男子一共在4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只有两家保险公司愿意承担一部分的费用,而其余的两家公司表示自己一分钱也不会出。
总结:保险公司认为这名男子之所以落水,是因为这名男子有轻生的念头,所以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保险金。在这4家被投保的保险公司里面,只有两家愿意承担一部分的费用,其余两家保险公司一点费用也不愿意出。
四川一男子溺亡,曾投保4份意外险,该事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四)
最佳答案四川男子溺亡,生前投保四份意外险,其中该男子溺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该男子为何投保四份意外险,以及他为何深夜到河边下水等等,都是需要关注的信息。以下带着种种信息来关注一下事情的发展经过。
一、事件起因
四川一男子罗某深夜出现在盘溪河公园,被发现时已经溺水死亡。事故原因判定为下水那一刻发生心衰,有明显挣扎痕迹,最后导致溺水死亡。其中网友觉得罗某死因并非意外身亡更接近于自杀行为。首先罗某出现在河边时间为凌晨,这个时间人烟稀少,几乎不会有人下水游泳,其次,罗某溺亡后发现并没有身穿泳衣,也就不清楚他下河动机,最后他明知自己有心衰病史,为何要选择这样的时间段下河等等,都成为次事件值得关注的信息。
二、罗某为何投保四份意外保险
事件最大疑点是罗某在死亡半年前购买多份意外保险。正常情况下,很难有人选择给自己投保数量如此多的保险,一般情况分析,这类人都知道自己可能深处危险工作等等,才会考虑投保这类保险。而罗某在紧凑时间内提前购入四份意外保,不免让人起疑,他究竟是自杀还是意外事故。而且罗某死亡后,立即像他的亲人发送自己投保信息,是否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三、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罗某家人在多次上诉后,其中一家保险公司主动赔偿,另外一家,法庭判给付25万元。至于其他两家保险公司,一家因为地域原因,不在管辖范围内,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另一家则有明文规定,按照规定内容,无法赔偿意外保额。
事件已经结尾,其中很多信息值得我们关注,事情也许并非表面看起来如此简单,不过最大结局根据尸检报告分析,罗某死于溺水身亡,确实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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