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投毒什么罪-学校食堂防投毒措施
- 1、企业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 2、关于舍友投毒案,如何定性
- 3、投毒是什么意思?
- 4、复旦大学投毒事件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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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
贡献者回答食堂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以便及时、正确、高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 中毒事故:本预案所称中毒事故,是指在公司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 中毒事故等级划分:
(1) 一般中毒事故:一次食物中毒30-99人的,学校、幼儿园、工厂及政府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一次食物中毒5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 较大中毒事故:一次食物中毒超100人或出现死亡的,或学校、幼儿园、工厂及政府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一次食物中毒30例,或死亡4人以下的。
(3) 重大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100人并出现死亡的,或出现10人死亡的。
二、 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三、 可能引发的员工食物中毒原因: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员工提供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
四、 事故预防:
1、 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落实有关措施,责任到人。
2、 从符合国家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的正规厂家购买原料。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 保持操作间和餐厅环境整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4、 加工、储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5、 操作间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餐具、饮具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7、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8、 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9、 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及食堂环境卫生的检验工作。
10、加强食品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11、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
12、教育员工不吃无证摊贩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五、事故的判定:
二人的员工在短时间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他中毒现象。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六、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员工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在排除传染病等疫情后,即应按中毒事故考虑和处理,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七、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中毒事件发生后,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指挥部应马上派人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
2、行政部门应立即派保安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公司食堂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供货渠道进行缜密的排查。
3、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行政部门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八、按预案制定要求和就进抢救的原则,事前确定的中毒紧急救治协议医院为:
九、事故处理:
1、成立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后勤保障组、外围警戒组。
(1)指挥部
主任: 电话:
副主任: 电话:
成员:
(2)后勤保障组
组长: 电话:
成员:
(3)外围警戒组
组长: 电话:
成员:
2、工作职责
(1) 指挥部职责: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组织指挥、通讯联络、值班等综合工作。
(2)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3) 外围警戒组职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所有人员(除救护人员外)入内。
3、 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1) 报警: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报警,并通知保卫科、食堂科负责人。
指挥部电话:
医院急救: 120
公安机关: 110
食堂负责人: 电话:
(2)接警:
(2.1)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指挥部接警后,负责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2)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指挥部领导进岗工作,听取指挥部成员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立即住址、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抢救食物中毒人员,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3)现场急救: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的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救援小组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3.1)催吐:如果进食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3.2)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除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性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3.3)解毒:如果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喝下。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水。
(3.4)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轻微的,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记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公司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的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后勤保障组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帮助,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食物中毒的原因);涉及范围;中毒人数;目前救援情况;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车间、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的救治工作。外围工作组负责: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封闭所有就餐场所和食堂操作间,禁止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和120救护人员除外)入内;派专人把守,保护好现场,封存所有引起中毒的食品和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对已带出现场的应及时追回;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的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3.5)在场人员应积极配合120急救机构工作。
十、应急流程: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1、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 )。
2、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具体负责人为 )。
3、报告:指挥部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并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进行询问调查和写好调查报告(具体负责人为 )。
4、检查:在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前,应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员工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遗漏一个员工。相关负责人,如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员工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在卫生部门查明原因,确定是食物中毒后,即可对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具体负责人为 )。
5、事故发生后,保安应及时封锁公司,扣留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十一、善后处理
a) 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有关管理部门,应全力配合救治工作,做好被救治中毒人员的慰问和思想疏导、稳定工作,全力化解矛盾,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不安定事件发生。
b) 中毒员工就餐的食堂应立即停伙,除全力配合抢救中毒员工外,应认真查找引发中毒的原因,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查清责任人,分清事故性质,总结经验教训,整改食堂管理。
c) 若中毒原因不在公司食堂,应由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立案侦查,尽快找出中毒原因和事故责任人。
d) 无论是故意投毒还是玩忽职守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中毒事故,都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如事故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未构成违法犯罪人员,公司将按照有关厂规厂纪从重从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e) 积极做好中毒员工的就医防护工作,及时通知员工家属,如实向员工家属阐述事故经过,并做好员工家属的工作,争取家属的配合、谅解。
十二、责任追究
在员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的过程中,有关部门或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相关部门应对事故进行严肃认真的总结,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向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关于舍友投毒案,如何定性 (二)
贡献者回答你想问的是“复旦投毒案”么?可以查找相关新闻报道,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行为人有直接杀害目标的故意,针对杀人的意图而实施了投毒的行为(或者说用投毒的方式来完成杀人,达到犯罪目的),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1.在宿舍、办公室等人员相对固定、场所较为封闭的地方,实施投毒行为(犯罪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目的,并且毒药的份量能够致人死亡)的,按照受害人身体受伤程度判定,死亡的属于故意杀人罪;没有死亡的,属于故意伤人罪(未遂)。投毒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人杀人的一种手段。
2.在人数不固定、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如学校食堂、农村全村的水井等地点),实施投毒行为的,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中的投放危险物资罪,按照所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量刑。
投毒是什么意思? (三)
贡献者回答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但是没有法律修正案或者立法解释将之推及刑法第17条第2款。那么对于该条文的理解就会有疑问,到底是只涉及投毒行为,还是涉及包括投毒行为在内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2004年4月改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毒物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为了毒害群众,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为了毒害牲畜,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为了毒害家禽,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
复旦大学投毒事件是怎么回事? (四)
贡献者回答复旦医学院耳鼻喉方向研究生黄洋于4月1日因呕吐、发烧等原因入院,开始怀疑食物中毒,经检查没有结果,患者仅出现肝损伤,病情迅速恶化。4月9日,“师兄”号称收到一条匿名短信,内容网上没有公布,只说提醒了一种“周围都在用”的毒物,校方遂报警。警方根据此匿名短信判定黄洋的室友林某有嫌疑,于10日晚将林某等三名嫌疑人带走讯问,结果另外两名被释放回来,被放回来是人貌似有一名就是“师兄”,林某被扣留。15日黄洋不治身亡;19日警方对林某实施批捕,定为犯罪嫌疑人。而10日-今天,也就是20日,林某本人从未正面面对媒体,也未传出自首,是否有拒不认罪或者刑讯逼供、骗供等都不明,20日新闻称林某的律师也不能见到林某,林某母亲始终不相信儿子会杀人,且有心脏病,网传其出现轻生念头。
黄洋和林某都是非常优秀的研究生,方向不同,没有利益纠葛,不存在竞争关系,也没有情感纠纷,官方给出的动机是日常琐事不合。
目前,很多人对此动机难以信服,认为林不是真凶。
我看过林某微博之后也相信他不是真凶,贴三个截图供分析:
丁香园病例截图有点模糊,但是可以看出来2013.4.7的日期,以及下面腹部B超几个字。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食堂投毒什么罪,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